截图自财政部官网
对此,坊间有不少误传,错误观点一:“7月1日前是按照车辆指导价缴纳购置税,7月1日后按照实际成交价缴纳购置税,因此购置税金额普遍会降低”;错误观点二:“此前是按照8.85%缴纳购置税,7月1日后涨至10%,购置税金额普遍会上涨”。
要揭穿这两种误传其实不难,首先要知道缴纳购置税的基数既不是完整购车价、更不是车辆指导价。由于购买车辆需要缴纳增值税,则增值税购买发票上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即是车辆购置税的基数。比如购车价是18万元,其中已经包含了税率为13%的增值税金额,那么缴纳购置税的基数则是180000÷(1 13%)=159292.03元。再由此推算,用户所需缴纳的购置税金额则是159292.03×10%=15929.20元。所谓的“8.85%”,就是将“÷(1 13%)”和“×10%”结合而来的简便算法。不建议大家这样算,是因为增值税率并非一成不变,如果由13%变为15%、或17%的话,这个“8.85%”就不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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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缴纳购置税是依据购车发票开票日期的政策进行执行,与实际缴纳购置税当天的日期无关。例如,张先生在2019年6月25日购买新车、并开具了购车发票,那么即便张先生在7月1日之后缴纳购置税,依据的依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而非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最低计税价格(光盘价)消失了?
在此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缴纳购置税时期,为了防止纳税人的购车成交价远低于同类型车辆平均交易价格、避免偷税*的现象发生,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不同车辆均核定了最低计税价格,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光盘价”。例如,指导价为30万元左右的车辆,购车发票价格为20万元以内,那么该车主极有可能需要按照最低计税价格进行缴纳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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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7月1日之后,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并未明确指出最低计税价格的存在,这意味着用户仅需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来计算计税基础。因此,对于市面上一些少量的优惠力度较大的车型来说,新政策实施前后或许会导致缴纳购置税金额有所下降。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优惠力度适中的车型来说,新政策实施前后所需缴纳的购置税金额并无明显差别。
注:实际在7月1日新政策实施后,是否会真的再次出现新的“光盘价”,目前还不得而知,有待届时进一步核实。
编辑点评:首先,国家政策调控具备宏观意义上的积极因素,对于环保事业、经济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此基础之上看待此次国五向国六切换的话,短期内的大面积优惠促销也只是在小范围程度上刺激了汽车销售市场,对于国内整体汽车市场的发展、经济形势的稳定性并不会造成太大影响。自7月1日期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则是从更权威的角度明确了自用购车纳税人的义务,对于实际购车成本几乎不造成影响,不必因此产生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