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8月18日,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州规划”)首发申请将上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章睿、王骞。苏州规划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2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本次公开发行不涉及*公开发售股份。苏州规划拟募集资金41,814.34万元,其中9,553.46万元用于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4,676.18万元用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12,569.30万元用于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15,015.40万元用于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
苏州规划是江苏省内知名的规划设计与工程设计企业,致力于为政府及各类开发建设主体提供精准有效并兼具操作性的城市规划建设解决方案。
苏州规划的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李锋、钮卫东、张靖和朱建伟。李锋、钮卫东、张靖、朱建伟四人,分别持有公司11.98%、6.38%、5.92%、5.9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0.19%的股份。2017年5月5日,李锋、钮卫东、张靖、朱建伟4名自然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苏州规划30.19%的股权,处于控股地位。
苏州规划曾于2017年申请创业板IPO,于2019年4月被否。当时,苏州规划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数为2200万股,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保荐代表人为陆韫龙、冯洪锋。2017年7月14日,苏州规划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23.084.75万元,其中16,342.60万元用于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6,742.15万元用于营销网络及设计专业化项目。2018年4月9日,苏州规划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预披露更新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27,042.60万元,其中16,342.60万元用于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10,700.00万元用于营销网络及设计专业化项目。
2019年、2020年、2021年,苏州规划进行现金分红分别为3,630.00万元、1,320.00万元、3,630.00万元。
2020年、2021年,苏州规划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47%、10.25%;净利润同比增长32.60%、8.61%。2019年、2020年、2021年,苏州规划营业收入分别为30,946.60万元、35,114.96万元、38,712.7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149.95万元、6,828.66万元、7,41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106.03万元、6,765.56万元、7,307.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35.46万元、6,555.36万元、7,161.8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99.06万元、9,240.11万元、6,101.96万元;净现比分别为0.85、1.35、0.82。
2019年、2020年、2021年,苏州规划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0,849.90万元、35,029.55万元、38,599.95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8,058.45万元、35,114.56万元、36,644.57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苏州规划的总资产为65,751.50万元,总负债为25,354.37万元。
2022年1-6月,苏州规划实现营业收入14,749.97万元,同比减少0.38%;净利润2,099.64万元,同比增加5.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99.02万元,同比增加5.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84.44万元,同比增长5.4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6.08万元,去年同期为-1,925.49万元。
2022年1-9月,苏州规划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2,30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约2.41%。预计实现净利润2,65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约1.85%。预计实现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的净利润2,42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约1.93%。
2022年全年,苏州规划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9,59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约2.27%;预计实现净利润7,45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约0.45%;预计实现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的净利润7,25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约1.23%。
江苏省内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江苏尤其是苏州区域集中度较高。2019年、2020年、2021年,苏州规划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江苏省的收入分别为26,171.78万元、27,524.81万元、31,845.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4.84%、78.58%、82.50%。其中,来自苏州区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81.85%、73.03%、78.0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构成。2019年、2020年、2021年,苏州规划的规划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16,447.78万元、20,412.81万元、22,654.7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3.32%、58.27%、58.69%。工程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11,076.45万元、14,054.49万元、14,373.7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5.90%、40.12%、37.24%。
2019年、2020年、2021年,苏州规划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1.80%、44.17%、44.41%。苏州规划指出,2019年度毛利率较低,主要是因为在“昆山开发区蓬朗老镇核心区文保建筑及历史建筑修缮改建EPC项目”开展中,公司作为总承包方,将工程施工等工作分包给外部单位完成,相应协作分包成本较高所致。2020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毛利率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苏州规划的规划设计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苏州规划的规划设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0.68%、50.30%、49.67%;可比公司新城市的规划设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07%、43.60%、45.27%;蕾奥规划的规划设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7.93%、47.63%、49.49%。报告期各期,苏州规划的工程设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32%、36.05%、36.13%。公司工程设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相当。报告期各期,苏州规划的工程总承包及管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38%、28.31%、21.55%,同期智慧城市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37.10%、19.23%、47.23%。苏州规划上述两项业务尚处于拓展期,项目数量较少,毛利率受个别项目的影响较大,导致年度之间存在一定波动。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苏州规划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8,349.32万元、21,455.45万元、25,008.4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9.29%、61.10%、64.60%。报告期各期末,专职研发人员人数分别为1人、1人、9人,兼职研发人员人数分别为72人、83人、130人。报告期各期,苏州规划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92、1.76和1.67。
2022年8月8日,苏州规划发布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显示,报告期各期末,苏州规划逾期应收账款分别为10,063.32万元、12,358.69万元、14,910.73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等逾期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6,684.69万元、6,202.10万元、4,129.86万元,回款率为66.43%、50.18%、27.70%。
报告期内,苏州规划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苏州规划指出,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客户/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均基于自身开展业务的需要,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对于上述客户/供应商相关的销售/采购金额占整体销售/采购金额的比例较小,对公司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包括苏州元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
此外,部分供应商成立不久即开展合作。
据央广网报道,苏州规划与供应商、客户共用联系电话。招股说明书披露,韵城建设是苏州规划2020年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285.46万元。工商资料显示,韵城建设成立于2018年,该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的联系电话为“13414579**2”。上述电话号码不仅是苏州规划深圳分公司、惠州分公司的联系电话,还与发行人客户兼供应商宁波交通规划设计院惠州分公司工商年报电话相同。此外,韵城建设另一个联系电话号码为“0752-2224**7”,使用相同号码的公司中有一家名为惠州中广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企业,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永刚。而据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官方网站2020年5月12日的新闻显示,黄永刚为苏州规划设计院惠州分公司董事长。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也是如此。
苏州规划本次申报和前次申报相关内容存在差异。2022年5月26日,苏州规划发布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指出,苏州规划前次申报提交发审委审议的申请文件报告期为2016年至2018年,本次申报所涉及的报告期为2018年至2021年。由于本次申报报告期、签署日期变动以及招股说明书格式准则的调整,因此本次申请文件披露的格式体例、中介机构、股权结构、分公司和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重大合同、财务数据、关联交易、业务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信息存在差异。
规划设计与工程设计企业二度冲刺创业板 拟募资4.18亿元
这次苏州规划二度冲刺创业板IPO。
此次,苏州规划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2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本次公开发行不涉及*公开发售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章睿、王骞。
苏州规划拟募集资金41,814.34万元,其中9,553.46万元用于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4,676.18万元用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12,569.30万元用于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15,015.40万元用于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
2019年首发上会被否
2019年4月11日,苏州规划首发上会被否。
苏州规划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数为2200万股,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保荐代表人为陆韫龙、冯洪锋。
2017年7月14日,苏州规划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23.084.75万元,其中16,342.60万元用于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6,742.15万元用于营销网络及设计专业化项目。
2018年4月9日,苏州规划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预披露更新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27,042.60万元,其中16,342.60万元用于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10,700.00万元用于营销网络及设计专业化项目。
发审委会议对苏州规划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以规划和工程设计业务为主。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房地产行业长期调控、政府机构改革、公共预算紧缩对公司业务、经营模式及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发行人的应对措施;(2)结合目前以区域性规划设计业务为主的态势,说明发行人和全国同行业相比的行业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区域外市场竞争可能面临的挑战和不足。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在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中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金额确认分阶段收入。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各阶段收入确认时点,说明报告期确认收入对应的前期已签合同量、当期新增合同量项下各收入确认节点分别对应的收入情况,各阶段收入波动与合同量是否匹配;(2)结合报告期各期末实际工作量的情况,对比具体项目合同约定的结算比例,说明资金结算比例是否能够反映各阶段工作量的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依据;(3)说明报告期各季度确认的收入情况,分析其波动情况及原因;(4)说明相关合同是否均与客户约定有明确的分阶段结算比例,具体确定依据,不同客户约定的资金结算比例是否一致,约定的结算金额与完工进度是否存在一致性及其依据,是否存在利用结算金额进行收入和利润跨期调节的情形;(5)说明相关合同收费情况在不同阶段差异较大的原因,与客户商定不同阶段收费标准的具体原则及是否存在一致性;(6)说明报告期决算工时和预算工时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差异,如何保证合同约定的结算金额与施工进度一致;(7)说明发行人总体规划业务的获取方式,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该业务是否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持续上升,省外规划业务毛利率显著低于省内项目,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持续下降,报告期建筑工程设计业务毛利率明显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各类型规划设计项目单价,分析对应的收费标准来源及可比性,2017-2018年镇总体规划类别单价异常的原因;(2)结合相同区域可比上市公司启迪设计业务类型、人均创收、人均薪酬、成本构成等差异情况,说明工程设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成本收入构成中人工成本占比数据的计算方式,成本较低的各项因素影响程度及其合理性,与其人均薪酬占人均创收比例的差异情况及原因;(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地位等说明规划设计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特别是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深圳新城市的原因及合理性;(5)说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毛利率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省外规划业务毛利率显著低于省内项目的原因;(6)结合2019年一季度发行人收入规模、毛利率、净利润率情况,说明发行人在2019年度是否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改制为有限公司之前,发行人前身为苏州市规划局下属单位,报告期苏州市规划局及其下属单位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发行人参与招投标的具体情况,通过投标和直接委托获得项目的数量、占比和对应项目金额等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有无明显差异;(2)报告期发行人分别通过投标和直接委托获得苏州市规划局及其下属单位项目的数量、占比和对应项目金额等情况,占其对外发标项目数量和金额的比例情况;(3)发行人与苏州市规划局及其下属单位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付款条款与非苏州市规划局及其下属单位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苏州市规划局及其下属单位是否均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款项,是否存在推迟支付或者发行人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4)发行人与苏州市规划局及其下属单位交易单价与报告期发行人报告期单价情况有无明显差异;(5)发行人对苏州市规划局及其下属单位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其他客户的开拓方式和稳定性,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发行人主要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报告期发行人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且惠州分公司曾受到行政处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合同投标和中标过程中,是否发生与招投标相关的费用;(2)过往及正在履行的招标合同中存在招标程序瑕疵的业务合同,相关款项的回收期及回收情况,是否存在后续无法回收款项等情形;(3)客户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或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人是否需承担相应责任,发行人是否涉及不正当竞争或其他不规范事项;(4)是否存在配合发包方通过分拆等形式规避招投标程序承接业务的情形;(5)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合同是否有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是否存在合同被撤销风险,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内控机制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021年营收3.87亿元净利0.74亿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苏州规划营业收入分别为30,946.60万元、35,114.96万元、38,712.7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149.95万元、6,828.66万元、7,41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106.03万元、6,765.56万元、7,307.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35.46万元、6,555.36万元、7,161.8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99.06万元、9,240.11万元、6,101.96万元;净现比分别为0.85、1.35、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