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在超市购买过期商品,
再根据《食品安全法》向超市要求赔偿,
由于索要金额太大,超市最终选择报警……
最近,一男子“敲诈式打假”
在网上引起了关注,
除了指责男子钻空子行为、
提醒超市应及时下架过期商品外,
网友们也纷纷讨论起了食品保质期的问题。
过期食品吃了就会拉肚子,
还是如果只影响口感,吃了也没问题?
实际上,保质期由期限 贮存两个条件构成,
抛开任何一个进行讨论都不可取!
保质期过了就不能吃?保质期≠最后可食用期限
一般食品包装上的保质期,
是指在生产厂家规定的贮藏条件下,
食品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否则商家需要承担责任。
但过了保质期,并不意味着食品坏了,
只是品质差了、商家也不再担保了,
按规定也不能再销售了。
不过如果食物保存得当,
即便过期了一两天也是可以食用的,
比如脂肪含量不高的谷物制品、
水分含量很低的干货类食品,
全程保持冷冻的冷冻食品等,
这些可以存放几个月到几年的长保质期食物,
时间长了可能产生发软、风味等变化,
但一般只是口感打折,
过期时间不长,还是能安全食用的。
保质期内的食品,储存不当也不一定能吃!
如果食品在运输过程中
受到温度、湿度等影响,
或者贮藏条件不符合规定,
食物可能会提前变质!
例如富含油脂的坚果散装常温保存时,
所含的不饱和脂肪酸容易氧化,
出现哈喇味,这时就不适合再吃了。
面包、蛋糕、熟食等食物,
含水、含糖量较高,容易滋生细菌和霉菌,
保存不当很可能第二天就有
苦、酸、臭味等情况,
这时即使没过期也不要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