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大练兵,是东北人民解放军训练时间最长、收效最为显著的一次大练兵。通过大练兵运动,提高了部队使用技术装备的能力,提高了大兵团作战使用炮兵、工兵和坦克兵协同作战的能力,提高了大规模城市攻坚战的战术水平和攻城、爆破、巷战、射击等技术水平,大大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从而为在东北地区和国民党军进行最后的决战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正如东北*军*所指出的:
“经过军事政治整训,战斗力已大大提高。故此次战力之强大,为空前所未有。”
中央军委和*对东北人民解放军大练兵的成果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
(5)五种战法东北部队虽然在1948年“上半年少进行了一个战役,但全军获得了整五个月的大休整”。“东北虽少打一个仗,但现在壮得厉害”。
所谓“一点两面”,指东北人民自治军主要*于1945年12月提出的战术原则。
其主要内容是:
各级指挥员要善于集中兵力和火力于主要攻击点敌人的弱点和要害,反对在各个攻击点上平均使用兵力;在攻击敌人一点的同时,以一部兵力至少两面包围敌人,使其对我主攻方向产生错误判断,防止敌人突围逃跑,以免打成击溃仗。
所谓“三三制”,指东北人民自治军主要*于1945年12月提出的战术原则。
其主要内容是:
将一个班的战士编成3个组,每组3~4人,平时一起学习,战时根据敌情和地形来疏散战斗队形,适时采用前、后、左、右三角队形攻击前进,以免队形拥挤,减少伤亡。
所谓“四组一队”,指东北军区兼东北*军主要*于1948年4月提出的关于进行城市巷战的战术原则。
其主要内容是:
在进攻城市的巷战中,一般以1个营打一条街,每次战斗一般使用1个连的兵力,临时编成火力组(包括师、团配属的炮火及坦克)、爆破组、突击组和支援组(或架梯组),形成一个突击队,使之成为一个统一指挥下的火力、爆破与突击运动紧密结合、协同作战的合理组织。
所谓“四快一慢”,指东北民主联军主要*于1947年10月提出的战术原则。
其主要内容是:
决定向敌进攻后,抓住敌人要快;抓住敌人后,进行攻击准备要快;突破后,扩大战果要快;追击时,行动要快;但决定对敌发起进攻的时机要慢,要沉住气,以免形成仓促攻击。
所谓“三种情况三种打法”,指东北民主联军主要*于1947年7月提出的战术原则。
其主要内容是:
(6)华北人民解放军的军事大练兵对预有防御的敌人不能打莽撞仗,必须经过必要的准备后方可进攻;对退却的敌人要打莽撞仗,要猛打猛冲;对欲退未退的敌人,既要打莽撞仗,又不要打莽撞仗,应先以小部队将其粘住,待主力到达并经过必要准备之后再歼灭之。
华北人民解放军也进行了军事政治整训。
担负指挥山西作战任务的徐向前于1948年3月25日给*和中央军委关于部队整训情况的报告中说:
“整训目的,即在解决部队各种思想倾向与攻坚能力信心。军事上着重爆破、土工作业及通过内外壕、登城各种动作之熟练…基本采取实战演习和想办法的方式进行。经过运城战役总结,爆破演习、炮兵破坏演习、攻城演习,部队攻坚能力信心大为提高。每一步兵连队,都能进行爆破,人人学会土工作业,各种登城障碍均可克服。”
中央军委对此作了充分肯定,并向各战略区转发了这个报告。
晋察冀*军*杨得志、罗瑞卿等在领导部队进行春季整训后,也于1948年4月4日向中央军委报告部队整军情况时说:
“此次练兵各部收效都很大。军事纪律严肃起来了,妨碍部队正规化的游击习气去掉了很多。”
在练兵中,全军各部队都十分注意发扬军事民主。
战士,苦练射击、刺*、投弹、土工作业和爆破技术;干部,认真学习十大军事原则,以提高战术为主。各部队提出了“勇猛与智慧结合”、“技术与战术结合”等口号。
各级干部专心研究战术,战士们也纷纷提出意见,主动献计献策。针对攻坚战增多和即将面临的大兵团作战的情况,各部队都加强了攻坚技战术和大兵团联合作战的学习与演练。
各部队干部、战士运用沙盘共同研究如何攻克敌阵的方法。大练兵后,各部队的射击、投弹、刺*、爆破等技术水平有很大提高,并创造出迫击炮抵近射击、连续爆破、排雷、投掷小包炸药、用发射筒抛掷炸药包等多种以劣势装备战胜优势装备敌人的新技术、新战术。
这次全军各部队结合新式整军运动开展的军事练兵活动,虽然规模有大有小,时间有长有短,训练内容的重点也根据各自担负任务的不同而各有侧重,但为了提高部队战斗力这一点是共同的,特别是攻坚战能力、大规模运动战和阵地战能力的提高,为日益增多的城市攻坚战、村落攻坚战、诸兵种协同作战、大兵团联合作战等奠定了坚实的技战术基础。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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