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相信大家都还记得有部电影叫做《我和我的家乡》,里面讲述了葛优饰演的一位北京的哥张北京,好不容易攒笔钱要买车,这个时候农村患病的表舅上门想借钱,圆滑的他不愿借钱给表舅做手术,但又不忍心真的看着表舅无钱治病,于是打起了自己医保卡的主意,想出让表舅乔装自己,去做手术而骗取医保基金,后来发现城乡居民医保可以报销大部分的医疗费用,不用担心治疗费,原来是虚惊一场。
这部电影里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很多人可能不了解,当家庭遇到“灾难性医疗支出”时,在国家的医疗保障体系里,还有一个“大病保险”保障着我们,特别是城乡居民。
“大病保险”的全称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目的是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是指,一个家庭的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扣除基本生活费后家庭剩余年收入的40%。按我国相应统计指标计算,大体相当于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纯收入的水平。也就是说,当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标准时,就意味着发生了“大病”,会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012年,为化解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发改委等6部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图1),开始在全国开展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