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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自家属于“红线”范围内?
首先,关注征收公告。
不是说某某村或是某某家被纳入征收范围,自己家就一定会在征收范围内,一般征收方在确定征收范围后,会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或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从以上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征收公告内容中必须要有征收范围等事项,这也是有意在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所以,老百姓要想知道自己家有没有在拆迁范围内,那么可以在征收公告中找到答案。
其次,申请信息公开。
一般土地征收公告或是房屋征收决定会张贴在比较显眼的地方,比如说村庄路口或是公告栏里等,如果相关部门没有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或是房屋征收决定,那么老百姓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规定,公民、法人或是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的需要 ,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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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范围内的搭建,补偿怎么算?
红线范围内临时抢建,拆迁补偿不予发放,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抢建的,改建、扩建、抢建部分是不进行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