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算工龄吗?可以提前退休吗?工伤退休后养老金有优待吗?有关工伤后养老金的特殊规定有哪些呢?请阅读完本文后,将有关规定转告亲朋。
先说答案,工伤后劳动关系依旧存在,只要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后依然算工龄;工伤和养老是两个独立的体系,工伤后享受工伤待遇,不能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工伤后养老金待遇方面有1个特殊规定,如果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不足部分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下面就具体来说说。
工伤待遇在企业上班的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例规定,企业必须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果企业缴纳了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有关费用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企业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从上面的规定看,无论企业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被鉴定为工伤的职工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不过支付的主体不同。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由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享受的待遇不能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
工伤后是否可以提前办理退休?很多人比较关心的是,在工伤后,是否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问题。
在我国,退休分为正常退休和因病提前退休,并没有工伤退休这一说法,工伤后的有关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因此,工伤后并不能提前办理办理退休手续,而是必须要等到达到退休年龄时才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工伤后丧失劳动能力算工龄吗?如果工伤比较轻,经过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后,还能继续工作的话,工作到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就可以了。问题是那些工伤比较严重的人,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不能继续上班了,这期间算工龄吗?
对此,《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也有专门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可以享受一定的待遇。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的伤残津贴,并且伤残津贴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就是经鉴定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属于所受工伤比较严重的情形。
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从条例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是一级到四级伤残,劳动关系还是存在的,只是退出工作岗位。这就意味着,虽然职工不在工作岗位,但与单位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单位必须继续为工伤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同时,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龄是以缴费年限计算的,所以,只要正常缴纳了社保,工伤后不上班的时间还是要计算工龄的。
一个特殊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工伤后退休养老金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都有特殊规定,具体规定的内容也是一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就规定,如果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社会保险法》第40条就规定,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为何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能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呢?其实,工伤待遇和养老待遇是两套完全独立的体系,只有符合各自的规定,才可以享受有关待遇。前者属于补偿和救助政策,后者属于社会福利政策,前者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后者适用《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已经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工伤人员的待遇,即使丧失了劳动能力,每月都可以领取伤残津贴,也没有必要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结语综上所述,工伤后,职工的基本养老关系并不会受到影响,工龄也不受影响,想提前办理退休手续既没有政策支持,也没有提前退休的必要,退休后的待遇和正常退休待遇是一样的,并没有特殊优待,在每年的养老金调整政策中,一般也没有对于工伤人员的特殊倾斜调整政策。不过,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工伤保险给予了一定的“优待”。如果工伤职工在退休后养老金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做了“兜底”规定,让退休后的工伤人员待遇不低于退休前的伤残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