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有社区矫正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35个,由于人员不稳定,为及时补充空缺岗位人员,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司法行政工作,根据宣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聘用人员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宣人社〔2016〕68号)要求,制定本招聘方案。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职数
拟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宣威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计划表》。
招聘条件和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思想及现实表现良好;
3.具有宣威市户籍或在宣威长期居住者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报名时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录用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宣威市司法局宛水司法所。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学信网下载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张,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报名方式: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本人填写《宣威市司法局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登记表》并签字。
5.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司法局政治部进行审核。
6.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比例
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不按照本次招聘方案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招聘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按比例缩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
宣威市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到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和录(聘)用资格。
笔试
笔试试题为相关专业知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占综合成绩的60%。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知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考务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宣威市司法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封闭完成。笔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公告,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在符合查分情形下,可在成绩公布当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宣威市司法局政治部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工作在宣威市司法局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10分钟内竞聘演说(竞聘演说内容不限),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向宣威市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人员空缺的,可按规定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体检及公示
体检
宣威市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体检人员(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若进入体检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后续招聘人员的,以学历高者优先,若还并列,以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若还并列,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聘)用手续。
签约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待遇如下:
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行政区域内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工资待遇
月工资3100元/月,该工资包含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单位和个人购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个人能力等原因无法胜任岗位工作而不能继续聘用时,由招聘单位按相应程序进行解聘;个人自愿申请解聘的尊重本人意愿。
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息发布: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0874-6086686(政治部)
监督举报电话:纪委驻政法委纪检组:0874-7161828
宣威市司法局
2020年8月6日
来源:掌上宣威
原标题:宣威司法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吴佳娴
审核:祝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