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案子,当事人经过诉讼,在法院已经有了定论的情况下,还在申诉的道路上坚持维权,有的当事人历经几年十几年甚至二十多年申诉,事情还没有解决,在此笔者一方面对其执着表示饮佩,另一方面又对其不幸遭遇表示同情但又无能为力,今天发此文,希望能帮到遭到司法队伍中害群之马以权侵害正在申诉信访路上的群众。
有的时候被冤枉了,你或许不知道为什么会被冤枉,但是要冤枉你的人却知道你为什么被冤枉。冤枉你的人,比你还知道你有多冤枉。要想纠正冤假错案,就要先弄清谁冤枉你,用的什么理由方式冤枉你,然后针对冤枉你的人及事去投诉举报,当然要正当维护合法权益,也不能去随意去诬告陷害别人的,诬告陷害别人是触犯刑律的。要推动合法维权,就应搞清楚什么是冤假错案这个概念。
所谓的"冤假错案",是一种较为笼统并且高度概括的概念,实际上包含了"冤案"、"假案"和"错案"这三类不尽相同的案件,泛指那些对案件的事实认定错误,或者对案件的性质判断发生错误,或者政策运用和法律适用错误,最终对当事人做出错误处理的各种各样的冤案、假案和错案。笔者用一句话总结就是有理的判无理,无理的判有理。正义与非正义颠倒了。
经过一审诉讼的案子有了结论,你感到‘冤’,除了找专业法律人帮你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检察院监督外,你别无他法,在本文,笔者仅探讨法律程序走完了的案件是冤假错案,怎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关于所有法律程序前文有表述,本文不再赘述。
所有法律程序走完了,没有得到司法支持,你是真冤,冤在哪里?只有当事人你最清楚,我国法治建设在十八大后深度推进,完善了对司法人员违纪违法的监督,司法系统有纪检监督机制。通过这个渠道是可以反映问题并得到解决的。
这个举报途径就是: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网站。因篇幅原因,下篇文章笔者详细描述怎么在人民法院举报中心举报,就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作详细阐述。关注阿军看世界,助力你合法合规的去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