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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备案职责有什么法律后果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
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网站备案是国家规定
也是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传播
维护互联网秩序的重要举措
网站所有者
应当依据法律法规
及时对网站进行备案
让网站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运营
图片 | 网络截图
素材 | 云南网警
编辑 | 阮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