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背景和原因,北京条约内容及影响简短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2 09:29:53

北京与天津的相互关系及其功能定位,既是中国城市史和经济史学界长期关注的理论课题,也是从政府到民间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代表性的学术观点,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王玲著《北京与周围城市关系史》、文魁主编《首都经济研究报告》、张旭著《浅议天津与北京的发展关系》,均将北京视为中国北方乃至全国天然的经济中心,把天津等其他城市看作其卫星城市,认为“天津要甘当配角,积极主动地辅助首都承担部分经济职能和对外交通职能,分担首都压力,满足首都需要”;另一类是樊如森著《天津与北方经济现代化(1860—1937)》,认为“以天津为中心,以大连和青岛为两翼,才是北方经济现代化的正确选择”。而社会实践层面的新近说法,包括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2016年2月16日前后出台的《“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则将北京定位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而把天津定位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先行示范区。可见,无论是学界的理论探索还是政府的建设规划,都希望恰当定位京津城市关系,更好地服务于北方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

北京条约背景和原因,北京条约内容及影响简短(1)

事实上,北京和天津的相互关系,既非平等互助的一般城市关系,也非隶属严格的中央地方关系。而是经过明清以来不同政治、经济环境的长期砥砺,始终处于磨合与调适之中的、城市与区域空间结构,特别是中心城市的功能定位问题。按照区域经济地理学的城市与区域空间结构理论来理解,就是在不同的时空背景、要素条件和产业结构作用下,某一区域城市化的路径、水平和效果,及城市体系的等级规模、职能体系和空间结构,都会发生相应的改变,进而影响到该区域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将华北地区城市体系的时空演变过程,同区域经济地理学的空间结构理论相结合,或许能够对京津关系及其功能定位问题,给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解释。

北京条约背景和原因,北京条约内容及影响简短(2)

一、空间结构理论视角下华北产业结构与城市体系的变异

以探索某一区域城市化进程及其职能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空间结构理论,主要有内生型中心地论、外源型海港论、过渡型双核论3大类。它们均认为,不同区域主导产业结构的差异,必然会衍生出不同类型的城市与区域空间结构,即差异化的城市发展水平、城市等级规模、城市职能体系、城市体系空间结构。

其中最早和最具影响力的,是德国学者克里斯塔勒(Walter Christaller)在假定南德平原均质农业生境的基础上,依据市场最优、交通最优、行政最优3个中心地等级体系原则,于1933年提出的内生型中心地理论,他“将该区域城镇划分为7个组,即市场村、镇中心、地方中心、地方城市、小邦首府、省府城市和区域首府”。此后许多学者利用中心地理论,解析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传统农业产业结构及其相应城市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中国北方特别是华北清中期以前的传统农业结构和城镇格局,自然也可用该理论来阐释,进而分析以北京为中心的“都城—治所”城市体系,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区域经济地理基础。

北京条约背景和原因,北京条约内容及影响简短(3)

然而,克氏的内生型中心地理论,在解释非农产业结构下的区域城市体系时,却遇到了困难。1963年,美国学者塔夫(Edward Taaffe)通过对西非沿海国家加纳、尼日利亚经济发展历程的考察,提出了以海港和铁路为导向的新型城市和区域空间结构;1970年,万斯(Vance)又通过分析美国东海岸的经济进程,提出了港口主导型的区域发展模式。二者均认为,在以进出口贸易为主要发展动力、以沿海港口城市和内陆铁路枢纽为货物集散地的城市网络体系中,存在着一种新的外源型的海港空间结构。而该种空间结构理论,也可以用来阐释近代中国北方尤其是华北经济地理格局的新变动。即随着近代口岸开放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中国北方陆续崛起了59个商埠城市,以及大批新的铁路枢纽与工矿业城市,导致了当地产业结构由内生型传统农牧业、向外向型工商业的转型,进而引发了其城市与区域空间结构由北京主导的“都城—治所”体系、向天津主导的“口岸—市镇”体系的变异。

北京条约背景和原因,北京条约内容及影响简短(4)

首页 12345下一页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