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1938年8月中旬,迁汉工厂离汉再迁者达170家,武汉原有工厂内迁者150家。1938年武汉、广州沦陷后,不少内地厂家迁向广西、湖南、广东3省,1942年底,迁桂工厂联合会已有80余家会员。
1944年3月,湘粤桂战役发生前,3省共有公营及民营厂矿539家,资本93852万元、职工65047人、原动力34409匹马力、工具机3278部、纱机27344锭、布机1511台。
1944年春,日军进攻长沙,5月31日,工矿调整处中南区办事处紧急通知湘、桂一带的工厂再次内迁,为协助各厂迁移,中南区办事处向87家厂发放运费贷款4098万元、向大中机厂等12家工厂发放短期临时贷款227万元、向广西纺织机械厂等10家企业发放卡车运费贷款1422万元。
从三省内迁的工厂达95家,得到贷款资助的工厂87家,起运器材达7772.5吨,计桂林区运出2782.5吨、衡阳区运出2705.5吨、祁阳区运出1453.5吨、柳州区运出751吨、其他区运出80吨。未向政府贷款的8家工厂共运出器材101吨。内迁各厂原以独山为迁运终点,因交通工具缺乏,日军推进又极为迅速,到达或渡过金城江的工厂仅有52家、5648吨器材。
中南办事处调拨36部汽车到金城江专门抢运各厂重要器材及图样,但仅有16部车辆到达金城江,其余车辆因无法到达改为装运各厂暂存在南丹、独山的器材。因到达金城江车辆剧减,日机已赶到轰炸,办事处临时决定减少器材运量以装运各厂职员、技术人员及重要文件,因而金城江一地损失器材达4168.7吨。到1944年底,内迁厂家到达贵州时,仅剩器材93吨(有的地方写作92吨),损失器材7572.5吨,占运出吨位的97.4%,未运出受损失器材2893.5吨,三省遭受日军破坏厂矿396家,占全区总数的73.3%。1938年初,湖南等地经济部资源委员会的国营工厂开始内迁。
至11月,迁出的工厂有中央钢铁厂(筹)、机器制造厂(筹)、电工器材广一厂(等)电工器材厂二厂(筹)、电工器材厂三厂(筹)、电工器材厂四厂(筹)、中央电瓷厂、中央无线电机制造厂、钨铁厂筹委会、昆明炼铜厂筹备处、临时炼铜厂、重庆炼铜厂、陕西酒精厂、四川酒精厂、植物油提炼轻油厂,共15家(包括从咸阳迁出1家)。
工厂搬迁前,曾有人对林继庸说:“你能够搬出两个工厂就很能干了,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这是抗战史上的一个壮举,被誉为中国实业界的“敦刻尔克”,为中国抗战保存了强大的物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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