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表决通过了!
广东省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
增至最少178天!
增至最少178天!
增至最少178天!
今日下午,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
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
这意味着
广东省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
延长至最少178天
将近半年!
新条例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进行细化和明确,2016年1月1日起至新条例公布之日,再婚夫妻和子女病残家庭再生育的,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执行。
除此以外
刚通过的条例还有以下亮点
一起来看看吧!
再婚夫妻这些情况可再生育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6.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7.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绝育夫妻可自行复通
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这样的好消息,赶紧奔走相告吧!
来源 | 南方网
编辑 | 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