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建议,
可以参照铁路售票规则进行改进。
法律人士:电影票不能退改属“霸王条款”
记者从行业协会了解到,目前各地各影院对于电影票退改签的规定,通常由影院方和平台方协商决定,影院有较大自主权。
电影票、演唱会票务不可退票的规定似乎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那么,法律上这种规定是否站得住脚?
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王睿表示,《民法典》中对于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出售方责任有着明确规定,即不能单方面做一个格式条款的规定,这种就是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包括向消协举报这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退改背后
此前有恶意刷票、退票乱象
网络购物可以“七天无理由退换”,网购电影票为什么不能?
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行业协会秘书长金辉介绍,从影剧院诞生开始,就有不可以退票的规则,最早是为了防止高价倒卖黄金场次的黄牛以及背后的灰色产业链。随着线上购票平台的兴起,使得退改签需求日益凸显,电影发行放映行业协会也积极联合影院、售票平台共同推动退改签办法的实施。然而,近年来,也出现一种“恶意退票”的商业竞争乱象。
比如,2018年五一档时,正值多部影片激烈竞争,电影《后来的我们》一上映就拿下过亿预售,却深陷“票房造假”质疑,被指在多家影院恶意刷票后恶意退票。购票平台调查后发现该平台遭到“疑似恶意刷票并退票数量约38万张,涉及票房约1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