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之后,法官还会再问一下,在双方出现矛盾后,是否有哪一方采取过什么措施来挽回的。以此来判断双方离婚的意愿,以及双方还有没有和好的可能性。
如果双方目前是分居状态的话,那么法官也需要了解双方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分居的?工作原因还是感情问题。分居多久了?分居期间有没有共同生活过?一来可以判断双方的感情是否还有挽回的余地。二来法律也规定了,因为感情原因分居满2年的,法院是应该要判决离婚的。所以如果存在分居的事实,一定也要告知法官。
如果双方有生育子女的,那么有几个子女,年龄分别是多大?都是必要的基本信息。
子女现在的生活状况也是法官想要了解的重点,比如住在哪里?在哪里上学?由谁在照顾?有没有哪一方的老人在帮忙带孩子的?这些也是都要说清楚的。
如果存在因为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导致孩子的生活状况变化的,那么也要主动和法官说。比如一方是为了抢夺孩子的抚养权,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就把孩子带走的。这种行为,一般来说,法官是略有反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