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通报里,虽然末尾提了句“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但前面大量这种“初步调查核实”就直接下定结论的内容,比如说“不存在拐卖行为”,还有点刻意的说“杨某侠经常无故殴打孩子和老人”。
在不到一天的调查里,为何就能仅凭一面之词得出“不存在拐卖行为”的结论。
而且关于杨某侠患有精神疾病,这个是经过诊断的结论,没有太大疑问,但问题在于她是如何患上精神疾病,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但是这份通报对于网友们质疑的各种疑点,都只字不提,比如杨某侠是哪里人,都没有个说法。
这种只经过1天不到的“全面调查”,就得出的这些“初步结论”,显然并不能让广大网友信服,并且还会给人感觉很敷衍。
这一下子就引发更大的舆情了。
其实过去这些年的通报积累了大量经验和教训,蓝底通报最大的忌讳就是僵化和敷衍。
而丰县地方的通报虽然反应迅速,当天就给出通报,却犯了严重的错误,就是过于着急平息舆论,就草率的得出结论。
但一份错漏百出的通报,只会引起反效果。
面对舆情沸腾,丰县又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于2022年1月31日发出第二则通报。
相比第一份通报,第二份通报更加详细。
但基本延续了第一份通报的基调,并没有更改第一份通报的结论。
比如,第二份通报仍然说“调查中也未发现有拐卖行为。”
对于杨某侠的来源,该通报给出的调查结论是,1998年6月杨某侠在流浪乞讨时,被董某父亲收留,此后就和董某生活在一起。
同时称,2021年6月以来,杨某侠病情加重,在发病期间经常摔打东西,殴打家中老人和孩子。为防止杨某侠伤人,董某才暂时使用锁链约束其行为。
虽然后面还补充了句“董某行为涉嫌违法,公安机关已对其展开调查”。
总体来说,这第二份通报基本就是第一份的细化版,结论大致不变。
这个自然仍然没办法让广大网友信服,舆情仍然在持续发酵。
于是,这件事情也就从县这一层级的调查,上升到了市这一层级。
在2月7日,徐州发布了通报,也就是本次事件的第三份通报。
徐州市发布的这份通报里,显然比丰县的通报要详实得多。
而且最关键是,徐州市有专门派人去云南,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对杨某侠的身世来源做了一个调查。
该通报给出的关键信息是:杨某侠原名为小花梅,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据小花梅的亲属和同村村民回忆,小花梅1994年嫁至云南省保山市,1996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当时已表现出言语行为异常。后来同村的桑某将小花梅带至江苏治病。
警方则已经找到桑某,桑某称,当年她是受小花梅母亲所托,带小花梅到江苏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两人从云南省昆明市乘火车到达江苏省东海县后小花梅走失,当时未报警,也未告知小花梅家人。
调查通报仍然说,后续调查情况将适时公布。
这第三份调查通报,仍然没有对网友们最关心的杨某侠是否被拐卖的问题,做出明确结论。
最关键是,这份通报仍然采用了“挤牙膏”式的做法,只引用了桑某的一面之词,就给出了这样一份通报。
所以,舆情仍然还在持续。
于是,2月10日,第四份通报就出现了。
在第四份通报里,总算是确认了杨某侠是被拐卖的。
而拐卖杨某侠的,就是第三份通报里出现的桑某。
在第四份通报里,对于桑某如何拐卖杨某侠,并没有给出详细说明,只是确认了桑某及其丈夫涉嫌了拐卖妇女罪,而八孩父亲董某则涉嫌非法拘禁罪。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八孩父亲董某被拘捕的罪名是涉嫌非法拘禁罪,而非拐卖妇女罪。
但调查毕竟才刚开始,不排除后续随着调查深入展开,还会发现其他罪名。
本来,第四份通报出来后,也对杨某侠是否被拐卖问题有了确认,同时也对杨某侠的身世来源给出了明确结论,而且是经过DNA检验对比。
而杨某侠也已经得到了住院的规范治疗,对于杨某侠的未成年子女也都有地方的一些保障和照顾。
虽然第四份通报里,仍然还有很多没有解释清楚的地方。
比如对于杨某侠的年龄,仍然没有明确说法。
对于杨某侠如何被拐卖,也没有提及。
这些没有解释清楚的地方,仍然给网络舆情很大的想象空间。
但这件事情,大多数人本以为这件事情应该到这里就结束了,毕竟3个加害人都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续应该由公安机关继续深入调查。
但在2月15日,凤凰周刊前调查记者邓飞曝光了一张1998年8月签发的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