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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7 02:45:09

澎湃新闻特约撰稿 张小莲 实习生 李科文

一审宣判后,江秋莲抱着判决书,赶到女儿江歌的墓前,逐字逐句地朗读了全文。她告诉江歌,“妈妈做到了。”

历时两年零三个月,这起生命权侵权纠纷案在1月10日等来了认定。法院认为,刘暖曦(原名刘鑫,以下均用原名)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害,具有明显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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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江秋莲在法庭上听到判决结果后,紧紧抱着江歌遇害时的背包,失声痛哭。

通过法律认定来证明刘鑫锁门导致江歌被害,是江秋莲长久以来的执念。四年前,日本庭审结束后,她一直为此奔波,案卷翻了无数遍,找过很多律师都无甚进展。就在两年诉讼时效将过的最后一个月,焦急无助的江秋莲找到了黄乐平律师。

2019年10月28日,黄乐平团队的律师李婧与江秋莲一起到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立案。从法院出来后,江秋莲大哭了一场。此前近两年都没能达成的目标,在更换律师仅20天后就做到了,“原来不是那么复杂的一件事啊,我却走了多少弯路。”

法庭宣判当天中午,江秋莲在微博发了一封感谢信,其中提到“网络暴力对我的伤害延伸到黄乐平律师身上……这些人扬言只要黄乐平律师放弃代理我的案件,就停止对他的一切攻击和恶意投诉”。次日,她赶到北京,为黄乐平、李婧两位律师送上一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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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江秋莲去北京义贤律所向黄乐平、李婧两位律师送锦旗表达感谢。受访者 供图

信和锦旗都是早早准备好的,江秋莲说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由衷地感谢他们。

2021年4月,该案在青岛开庭。当时,澎湃新闻曾专访黄、李两位律师,谈及案情和代理前后。应受访者要求,相关内容延至判决书公布后发表。

【以下为专访内容】

“起诉刘鑫,是她特别想实现的目标”

澎湃新闻:为什么接受江秋莲的委托?

黄乐平:我从2005年开始做执业律师,在公益领域特别是服务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方面做了很多努力,这么多年我秉持一个基本原则:不蹭热点,但我从来也不害怕热点。

代理此案有几个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江女士找到我时已经是2019年9月底了,除去“十一”长假,离诉讼时效截止不到一个月,时间非常紧张。以我多年从事公益诉讼的经验,如果我们不接受委托,这个案子极有可能不会成案。这样一个对社会大众的道德和情感具有很大影响的案子,如果因为我们(不接手)而无法进入司法程序,对于我个人而言会是职业的一个遗憾。

第二,我们不会打无准备的仗,对这个案子我有一个基本判断,2017年审判陈世峰时,我接受媒体采访聊起江歌案就说过,就算刘鑫没有过错,她也是受益人,她对江秋莲也有补偿的义务。

第三,见面之前,我从媒体上了解到的江秋莲女士,多少有点“悍妇”形象,说句老实话,我的观感并不是特别好,尽管我非常同情她。从业以来,我见过太多上访的、比较偏执的维权者,甚至有人一见我就下跪,说你不代理我的案子我就不起来了。这是一个公共案件,如果她是一个很偏执、不可控的当事人,我就没有必要受理她的案件,因为结果只会是前功尽弃。

2019年9月23日第一次见面,我们都很谨慎,事前说好不许拍照。当时简单地聊了聊,做了点基本的分析,就结束了。在那之后,她把手上掌握的证据材料发给我们看,9月28日又见了第二面。以我过往经验,一个人前后两次表达的差别是否大,是我们观察这个人是不是过于偏执的一个重要指标。而江女士两次表达基本一致、也是符合逻辑的,包括她的主张和情感,没有明显的变化,也经得起我们的提问。因此我认为江女士大概率还是比较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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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4日,两位律师与江秋莲沟通案件事项。夏天 摄

澎湃新闻:江秋莲当时有没有明确表达过她的诉求是要赔偿、要追究刘鑫的法律责任?

黄乐平:说实话,她自己没有特别明确的诉求,她就想告刘鑫,就觉得刘鑫有责任,具体是什么责任,她说不清楚。她自己跟这个案子这么多年,不管是在日本还是在中国,请了很多拨律师。她对于起诉刘鑫是如此在意,这是她特别想要实现的一个目标,结果她对于这个案件事实的把握,不在状况之中。这是我个人觉得很困惑也很遗憾的地方。

三年多过去了,当我们手上拿到只是一部分证据材料,我们和江秋莲女士有过沟通,我希望从她那里得到有价值的线索和思路,疫情期间我们开电话会,让她给我描述下江歌遇害当天发生的一些基本事实。尽管她努力地回忆了其他律师给他分析的事实经过,但与我们后来通过证据还原的事实存在很大的出入,这也是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挑战之一。

“很多证据材料我们没有掌握”

澎湃新闻:一开始掌握的材料足够立案吗?立案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你们都做了哪些工作?

李婧:2019年10月16日,我才正式收到江大姐提供的全部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是此前经过律师向日本方面取证并经过认证的,以及关于陈世峰刑事判决案件全部日文原版证据,看完以后我发现有两个问题:一是符合我国司法要求的涉外证据形式的案件证据远远不够,甚至刘鑫报警电话记录只有文字记载,连录音的原始文件都没有调回来,案件的基础问题都没有办法证明。第二就是即便是刑事证据的案卷也有缺漏,比如陈世峰庭审前的供述我们手里是没有的。我就问江大姐还有没有更多证据,但江大姐手里的证据也不是很完整,据她说最早日本警方第一手的案卷材料江大姐可能接触到,但是历经几任律师,流失了一部分,丢失的具体是什么,她自己也不是专业人士,更不懂日语所以也不清楚。但是已经没有时间让我去想这些问题了,立案截止日前必须把立案证据的问题解决。

我当时是很焦虑的,第一次遇到江大姐离立案只有23天,正式拿到全部证据后就剩余16天。为了赶时间,我必须第一时间掌握案件证据所有信息,甚至不容有一丝传达上的偏差。但当时最大的困难就是那2000多页的日本专业刑事证据,找专业翻译根本来不及而且费用太高。最后我的一位精通日语的朋友林韵律师,主动提出要帮助江大姐。因为时间太过紧急,基本上她翻译一页我记录一页,反复确认,疑难未决的还找到黄律师动员亲属朋友一同商榷。最后花了一周左右,我完成了全部证据的翻译梳理分析,也找到了一些突破口。带着从证据堆里挖出的“宝藏”,开始草拟诉状,最后实现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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