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典史这个职务,主要是监察监狱,和现如今的典狱长同样的道理,而这也算是县丞为数不多可以放松的地方。
不过因为地理位置或者实际情况不同,倘若某个县没有设置县丞、主簿的话,那么典史在监察狱囚的同时,还类似于代理县长。这种设定虽然算不上混乱,但也的确没什么可取的地方。
最后,是巡检、驿丞以及僧会司、道会司、河泊所官等等,前两者无非是警察以及邮政官员,后面几项则比较难以细分。
至于上文中提及的闸官,那就更少见,整个清朝也仅仅只有32人,大概类似于现如今的水利局局长。
整体来看,这种制度方式算得上封建王朝年间的优选,但放在今天的话,显然已经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