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
3月份以来,兴化市兴东镇海河村王琴华多次向本报读者热线(025-84701119)反映:该村有232.5亩农田,被14个养蟹老板流转后,违规开挖蟹塘,她多次向市执法部门和12345热线等投诉,均无果。
基本农田挖蟹塘“复燃”
“原来都是平坦的耕地,水稻、小麦一年两季,稳产高产。去年底开始,都挖成蟹塘了。”3月20日早上,村民王琴华领记者沿兴东镇海河村主干道绕了一圈,只见道路两侧分布十来个新挖的蟹塘,最小的约一个足球场大,最大的约两个足球场大。
一位看塘的农民告诉记者,先用推土机、挖掘机挖成50-80厘米深的长方形大塘,沿塘的内壁再挖一到两米深的凹沟,“先提水到凹沟里养蟹苗,等蟹苗长大点,再抽水进大塘,全塘养蟹。”
“严禁耕地开蟹塘,前几年村里执行还好。去年底开始,又死灰复燃。”王琴华介绍,2019年秋收后,海河村(原灶陈村)农民的232.5亩耕地,以每年每亩1000元价格,流转给14个蟹老板,租期10年。不久,蟹老板先后调来机械,挖成如今14个蟹塘。
“怎么证明蟹塘挖在耕地上?”记者问。“我带你去镇国土所查!”进门,王琴华就喊查自家土地性质。镇国土所地籍管理员嫌查她一家资料麻烦,干脆从电脑中调出她所在原灶陈村土地规划图,只见全村耕作均为深黄色,表明是“基本农田”性质。“这田只能种庄稼!”他叮嘱。
交“复垦金”不等于合法化
海河村村民贾长良认为,是村里收了每亩2000元复垦保证金,才助长挖蟹塘成风,使232.5亩违规用地合法化。
贾长良家有4亩农田,去年曾向村干部提出“开塘养蟹”,被村干部拒绝,说“在耕地挖塘养殖违法”。如今4亩地流转给蟹老板,也被挖成蟹塘。“根据市里文件,村里收14个蟹老板46.5万元复垦保证金,这下,他们咋不说耕地挖塘养蟹违法了?”他生气地责问。
兴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确于2020年1月22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禁止新增占用耕地挖塘发展提水养殖的通知》(兴委办发[2020]7号),要求:“全面禁止2019年秋收后新增占用耕地挖塘发展提水养殖行为;开展全面整顿,2019年秋收至今占用耕地新开的各类提水养殖池塘,一律限期于2020年2月5日前复垦到位。”
被人误读的可能是这一段:“为了保证复垦到位,各乡镇对所有养殖主体,收取每亩2000元土地流转提水养殖复垦保证金,全部交纳至村级集体存款‘现金池’,同时,每年按土地流转费用10%收取蟹塘管理费,用于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记者问一位蟹老板,提水养殖,原指通过改造低洼地、废沟废塘来养殖,哪有挖耕地的?他笑答:“我们兴化地多的是,再说,种田能赚几个钱?不瞒你说,为了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多收管理费,你让村干部说我们用地违法,他还不愿意呢。”另一位蟹老板也透露,“是村里通知开会,让我们现场统计亩数,按文件要求统一交复垦保证金的。我们都乐意,交钱等于‘买平安’。”
镇干部不认“两办”文件
3月20日上午,贾长良不满村里纵容违规挖塘,带记者去镇里讨说法。
听完叙述,分工海河村蟹塘整治的镇监察室高副主任竟做起贾长良“思想工作”:“先不谈别人的事,你个人有什么要求可以提。我讲话管用的,也可以整理成会议纪要,说话算数,保证租你地的蟹老板多给你补偿,而且每年都给。”
“为什么隔壁很多镇不给农田开蟹塘,而我们兴东镇却不闻不问?市里不是发了红头文件吗?”面对贾长良的追问,高副主任解释说:“那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又不是市委、市政府文件。我们镇里还不是想维护蟹老板利益,最终给村集体多创收、给你们多增加土地流转收入?又不是为我们自己,还能理解?”
执法部门函复避重就轻
3月20日下午,王琴华与记者来到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找耕地保护科投诉村里挖蟹塘事,该局办公室负责人让她“先到一楼咨询大厅反映”。
大厅里,一位端茶杯的工作人员对王琴华说,具体业务他也不懂,建议写下来。王琴华在“申请信息公开表单”写道:“市委办发文后,村里还在耕地上挖新蟹塘,自然资源局为何不巡查海河村?是不是交了每亩2000元的复垦金,就能在耕地上开蟹塘?”工作人员让她回家等结果。
3月27日,王琴华电告记者,她收到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告知书”,说她反映每亩收2000元复垦金等问题,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要求的公开范畴。而根据今年兴化市委办[2020]7号文件精神,耕地不可以新开挖蟹塘。至于为何不查处该村违规挖蟹塘,则一字未提。“白跑一趟。”她失望地说。
好文件要严落地
兴化市保护耕作、
打击违规挖塘养殖态度是积极的,仅禁止类的文件就发了好几个,目前全市还在专项整顿期,为何挖塘养蟹行为屡禁不止?
主要是利益驱动。业内人士分析,兴化是“中国河蟹养殖第一市”,养蟹毕竟比种田赚钱,部分乡镇对违规养殖多是“睁只眼闭只眼”,执法不严。
合陈镇一位蟹老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全镇6万亩蟹塘,如收齐“土地流转提水养殖复垦保证金”是1.2亿元。兴化全市是65万亩蟹塘,收齐是13亿元,就算放在银行里拿利息,也是一笔不少的集体经济收入吧?所以,有的乡村哪会真查处?
“一定要为后代留好留足吃饭田!”省农村农业厅耕地质量处副处长王喜林说,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禁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渔业养殖。耕地挖塘,破坏土壤耕作层,连修复都难。即使搞“稻田养蟹”,蟹塘水面也不能超过总面积十分之一。
“挖塘养蟹还污染河道,我家就吃过亏。”王琴华说,她父亲王桂宝自2012年起,一直承包村里贾家凹子河等河道养鱼。2015年起,村里陆续开塘养蟹。下蟹苗前,要往塘里投农药消毒,塘里废水排入河道,造成鱼虾死亡。记得2017年死鱼500多斤,到2018年,王桂宝只得放弃养鱼。“螃蟹喜食水草,尾水和水草排入河道,造成水体污染,政府每年光雇人捞水草就花大钱了。”
去年以来,王琴华、贾长良多次向上级反映村里乱挖蟹塘,均不了了之。今年4月初,王琴华又向12345热线投诉。之后12345答复她:“从2018年10月后,全市不能新开蟹塘;已开的,3天内要复垦到位、处罚到位。”她问:“我们村的事咋说?”对方答:“我继续给您反映。”(黄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