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因为换工作,社保中断了几个月,请问我可以补缴吗?
答复: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 (人事)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可补缴应缴未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应缴未缴年限不足三年的,原则上由欠费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或户口薄)和原始的工资发放会计凭证及银行发放工资证明及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等与补缴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原始工资发放会计凭证的,可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托收证明等关键证明材料。对应缴未缴年限三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没有劳动关系无法补缴社保。
咨询:烟台市1984年至1999年企业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每年各是多少?每年个人交费比例是百分之几?
答复:烟台市自1993年开始实行按照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93年之前,合同制职工基本为定额缴费,不申报、记录缴费基数。1993年至1999年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993年128.2元/月、1994年157.4元/月、1995年220元/月、1996年253.75元/月、1997年280元/月、1998年303.35元/月、1999年320.35元/月。1993年至1997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2%,1998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4%,1999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5%。
咨询:我刚到新单位,新单位人事要求我提交近一年烟台地区社保的每月缴费情况明细,需要打印出来。我在我们官网上面-社保网上个人服务,只能打印一个汇总的社保缴费证明,没有每月的明细,请问如何办理打印?是否必须去烟台当面办理?
答复:您可以携带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到烟台市范围内任一社保经办机构自助终端机或经办窗口办理。您也可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hj.yantai.gov.cn)通过“烟台市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办理您的参保缴费证明。
责任编辑:徐慢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