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江路上一小区业主通过
大江晚报新闻热线3838110反映,
其小区有很多果树,
最近发现,
一些业主居民
在果树结果后纷纷摘取,
甚至果实还没有熟,
导致小区一些景观也受影响。
小区树上的果子该如何处理?听听物业、园林和律师怎么说
物业说
集中采摘再分享效果不错
5月27日,记者采访了左岸小区物业管理办的员工陈先生。据陈先生介绍,“左岸小区比较大,小区绿化植被覆盖率高,其中果树也多,曾经也发生过业主无序采摘的现象,给业主生活、小区管理均带来影响,后来我们物业就主动宣传提醒业主不要随意采摘,小区绝大多数业主比较配合。等到果实陆续成熟时,我们物业就组织人员集中采摘,放到门岗,通知有需要的业主来品尝,受到大家好评。我们小区还有一些不能吃的果实,比如香橼,成熟后能散发香味,我们集中采摘后,让喜欢的业主来领取,放在家里散发香味,也挺不错”。
陈先生也坦言:“这两年我们没有再继续这么做了,一方面是我们小区果树有一些因病虫害等原因死亡,还有可能并非专业果园内养护,现在结果数量也很少,另一方面是业主对这些果树的兴趣可能也没以前那么高了,毕竟口感没有水果店购买的好,不过如果小区果树结果又多了,感兴趣的业主再多起来,我们不排除继续这么服务,总之这个方法不错,避免了许多负面影响。”
园林说
居民最好不要随意摘取果实
芜湖市园林管理处园林专家吴军霞:“小区里的果树中,枇杷、无花果完全可以食用,口感不错,但一定要注意不管哪一种果树均要注意刚喷完*虫剂的不能食用,以防中毒,而银杏种子即白果有毒性,要慎用。
网络图片
小区里桃树多为观赏桃,口感不好。紫叶李的果实可以食用,口感也一般。小区石榴多为花石榴,果实口感也不好。小区业主居民最好不要随意摘取果实,比如有些小区枇杷树常因被随意采摘而造成冠形破坏。”
律师说
自行采摘发生意外自行担责
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沈楚雄律师介绍,《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