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2020〕7169号
吴良录现向我局申请土地证遗失补发业务,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上丹村南侧,面积为100平方米。经调查,该申请人持有的海口市国用(2015)第00194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登报遗失,现我局通告注销该证,上述土地证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琼山分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补发上述宗地新的《不动产权证》。
特此通告。
联系人:陈瑞林,电话:65800929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7日
来源:海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