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59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9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标称连云港竞洋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在海一方寿司海苔,菌落总数检测值为8.7×104;8.2×104;1.4×104;8.2×104;1.9×105CFU/g;c=4,标准规定为n=5,c=2,m=3×104,M=105CFU/g。
灌南县新安镇悦品惠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小巢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拌饭海苔碎,菌落总数检测值为2.9×105;4.0×105;2.9×105;4.2×105;2.8×105CFU/g;c=5,标准规定为n=5,c=2,m=3×104,M=105CFU/g。
标称连云港苔知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夹心脆(芝麻),菌落总数检测值为1.6×105;2.8×105;5.9×104;2.3×105;2.3×105;c=5,标准规定为n=5,c=2,m=3×104,M=105CFU/g。
标称连云港泰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俺家小苔夹心海苔(南瓜子),菌落总数检测值为3.8×105CFU/g;3.6×105CFU/g;2.7×105CFU/g;2.5×105CFU/g;6.1×105CFU/g;c=5,标准规定为n=5,c=2,m=3×104,M=105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盐城市人民路市场袁兵杭帮菜配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邳州市味仙食品厂生产的糖醋蒜,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值为0.164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5g/kg。
盐城市人民路市场袁兵杭帮菜配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盐城市葛武新芽酱厂生产的嫩姜丝,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值为0.340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5g/kg;及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为1.361,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
盐城市人民路市场凌三调味品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盐城市葛武新芽酱厂生产的嫩姜丝,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值为0.280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为1.492,标准规定为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
盐城市人民路市场旭林净菜摊销售的标称扬州祥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醋蒜,阿斯巴甜检测值为1.005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3g/kg;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为1.32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g/kg;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值为0.540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5g/kg;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为2.58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g/kg。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造成蔬菜制品中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而超范围使用。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阿斯巴甜,属于国际上常用的非碳水化合物类的人造甜味剂,具有甜味高、热量低的特点。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的规定,酱腌菜中阿斯巴甜限量值为0.3g/kg。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甜蜜素,学名环乙基氨基磺酸钠,又称为浓缩糖或甜素,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作为甜味剂使用。甜蜜素少量食用对人没有危害,添加到食品中主要是为了刺激食欲,但是摄入过多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对机体造成负担,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高港区杏港超市销售的标称苏州市情人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为0.93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盐城市人民路市场张亚副食品门市销售的标称南通格瑞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糟卤,菌落总数检测值为8.0×103CFU/m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00CFU/mL。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