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舞台上的事并不一定靠得住,曹操的大白脸就很冤枉。曹操不是奸臣。即便站在汉帝国的立场上看,也不是。在那个东汉王朝气数已尽,中央政权王纲解钮,群雄并起逐鹿中原的时代,如果不是曹操顶住,真不知几人称王几人称帝,那位末代皇帝也未必能有更好的下场。所以曹操不是奸臣,至多是奸雄,甚至是英雄。
严嵩却不冤,也没人替他翻案。据《明史·奸臣传》云,严嵩其实并没有什么执政能力(无他才略),却很懂得怎样做一个奸臣(唯一意媚上,窃权罔利)。他踏入官场以后,实际上只做了四件事情:一是媚主,二是整人,三是弄权,四是索贿。早在他“入阁拜相”之前,就公然向宗室藩王索取贿赂。成为“当朝宰相”后,更是结党营私,卖官鬻爵,敲诈勒索,贪得无厌。
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八月,严嵩家产被抄,共抄得黄金三万多两,白银二百万两,相当于当时全国一年的财政总收入,此外还有田地上百万亩,房屋六千多间,以及无数的珍稀古玩、名人字画。严嵩出身原本贫寒,这些财产是从哪里来的?当然是他窃权二十年间,父子二人搜刮来的。所以张居正说,严嵩当国,其实是“商贾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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