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店购买行车记录仪后,
线下到该公司进行安装。
不料却导致摩托车发生自燃!
乘车人身体多处被烧伤
谁来担责?
且看法院如何认定?
2021年11月28日,杨某线上向某商贸公司订购了行车记录仪,并线下自行到某商贸公司提货并安装。
杨某和罗某系夫妻关系。2022年4月4日,罗某搭乘其丈夫杨某驾驶的摩托车外出,车辆行驶途中突然自燃致使罗某背部、手部等多处被大面积烧伤,因此住院十余天,花费医疗费12542.43元,经司法机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摩托车后座燃烧痕迹
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为18272.43元。
火灾事故认定书
起火点:摩托车后座座垫下方电气线路敷设处
起火原因:摩托车行车记录仪电源线路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