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生产方式、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唯物主义历史观最重要的基本范畴。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这些科学范畴并运用它们揭示出社会的本质和规律,是对社会历史认识的飞跃。
在马克思 19 世纪 40 年代的著作中,已经广泛使用“生产力”这一概念,而对于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当时更多的是用“交往关系”“交往形式”、“交换和消费形式”等概念来表达的,这种物质关系作为国家和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则被称为“市民社会”。马克思指出,“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到 1859 年,这些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在《序言》中得到了更精辟的表述。《序言》中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险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一论断明确地阐述了“生产关系”这个概念:
一,生产关系是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的关系;二,生产关系是不以人们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即具有客观性的关系,即如后来列宁所指出的,它是“物质的社会关系(即不通过人们的意识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三,一定的生产关系是同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也就是说,它是由生产力决定的,是因生产力的发展阶段不同而不同的关系。阐明“生产关系”这一科学概念,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中具有关键性的意义。
《序言》进而运用“生产关系”的概念提出并阐明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对重要范畴。经济基础是社会的经济结构,它是由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的。社会的经济结构之所以被称为经济基础,是因为有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它是上层建筑的现实基础;而上层建筑,则包括建强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法律的和政治的制度、设施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态。
这样人们可以看到,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在经济基础之上竖立着法律的、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社会形态的基本结构就这样被清晰地勾画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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