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步,探究另外的嫌疑人。最有嫌疑的邻家老者被排除了,那么就得审查一下其他的当事人。
富人的儿子,单纯从逻辑上讲,他比邻居的老人,在作案条件上,自然有一定的优势。如果是他作案,他熟悉家人的作息,知道大家都睡着的时候,并且他对家中财物的情况、以及财物的位置都要熟悉的多,这也就能跳出被盗的是大牲畜的假设的局限了。
但是同样的,就出现了动机上的问题,他作为富人的儿子,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富人的财产,终究也是他的,他完全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制造出如此的事件。如果引得官府或者当地的士大夫等介入,反而还会很大可能破财招灾,对自己的长远利益是个损失。
另外,富人的儿子也明确的提醒了父亲被盗的风险,看上去自然是站在家庭整体利益的层面说的,所以更加显得没有问题。
那么这个案子就真的没有结果了吗?难道真的是偶然路过的一个陌生人,恰好幸运的遇到墙塌的情况,而进行的激情犯罪。如果是那样的话,那可能真的是一个死案了。但那实在是小概率事件,就不要引用墨菲定律来拓展论证了吧。
第六步,大胆假设。其实侦破此类看起来无解的刑事案件,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要看谁能最终从这个结果中获益。谁得到的利益最多,谁就更加有动机。因为每个人总是做着在自己立场上能做出的最好决定。
那么谁能从富人被盗这件事的结果中获益呢?
我们已经论证排除了富人本人、邻居老人和富人儿子的嫌疑,那看起已经没有其他嫌疑人了。但其实不然,因为富人的家庭里,并不只有富人和他儿子两个人。而且这些人的利益,并不一定就都是和富人和他儿子的利益保持一致的。
富人积累的财富,留给儿子,既符合人传递基因的本能,也符合中国的传统。所以整个家庭之中,对家庭财富的追求和对损失的厌恶最强烈的的就是这对父子。
但是其他人就不同了,特别是家里的女人。
在那个时代,首先女性的地位十分低下,即使是贵族的女性,其社会地位也非常的低。就拿韩非子拿来和“智子疑邻”故事并行作为论证材料的事就能看出来一些。郑国国君想要攻打胡国,但先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胡君,以迷惑对方。国君自己的女儿都可以这么做工具人,其他女性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
其次在那个时代,对于婚姻的约束其实很宽松。虽然也强调礼制,特别是贵族之间的婚姻礼仪十分复杂和繁琐,但平民之间的就远没有那么严格。在春秋战国时期,民风还是非常开放的,甚至可以算是有点放纵。各类诗书典籍之中,特别是《诗经》之中关于男女自由恋爱,离婚的记录也十分普遍。甚至还有学者从史*载中,论证孔子就是在“野合”之后生下来的,当然还有后面的汉高祖刘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