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这件事发生在秦国,比如,秦王让白起去攻打邯郸,假如白起不干,没关系,我把白起撤掉,换王龁,因为你的爵位和官职都是我给的,我可以随时撤掉你。这样下去,挑肥拣瘦之人越来越少,想保持富贵,就必须听王命,为大王办事。
分封制,一代传一代,总有一代人昏庸无能,这在概率上无法避免。但郡县制就不同,谁有能力这块地就给谁管,大大提高了效率。
第二,秦国的军功爵制。
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实行军功爵制,所有的爵位,包括“公子”在内,都必须在获得军功的前提下进行。秦国大军去打仗,都是冲着爵位去的,所以被称为“虎狼之师”。在秦国士兵眼中,他戈矛刺的或许不是敌军,而是即将到来的爵位和金钱。
其他六国则不同,他们的爵位都被贵族占领了,没有多余的爵位可以封给将士。将士们去打仗,能打胜则好,打不胜也无所谓,除非自己立了特别大的功劳,反正爵位和自己没关系。
换句话说,秦国大臣都是“打工仔”,都眼盯着老板定的“绩效”;而山东六国的大臣大多是“铁饭碗”,反正饭碗丢不掉,何必卖死力呢?
所以说,所谓的“战国四公子”,威名赫赫,其实是“毒瘤”,是体制僵化的结果。若秦国出了一位“战国四公子”,那秦国的体制和六国有何不同?若如此,纵使嬴政“奋六世之余烈”,没有了“虎狼之师”,秦国有何优势灭掉六国?还是那句话,一个制度用久了,必须要有改进和纠偏,若任由其僵化下去,必然掉进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