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7月,鲁迅弟弟周作人被控以汉奸罪。被审判时,他身着纯白的夏布长衫,身形削瘦,看起来很是文弱。但他的身上,却并没有书生的优雅、飘逸的气质。
当时在《中央日报》任记者的龚选舞曾这样形容他见到周作人:
“剃掉日式胡子、戴上副没边眼睛,有几分书卷气,他和他的老哥鲁迅一样,那黑黑的两道浓眉以及一副横肉面庞上凸起的巨鼻,怎么说也少却那眉清目秀、体态清瘦的江南特有的书生味。”
审判当日,公诉书罗列的周作人罪状包括:任伪职期间,遵照日本政府侵略计划实施奴化教育,编修伪教科书;协助敌人调查研究华北资源,便利其开掘矿产,搜集物资,以供其军需;参拜靖国神社;鼓吹“以建设东亚新秩序为目标”,为日本侵略涂脂抹粉服务,发行有利敌伪宣传报纸等等。
周作人对这些指控不服,他聘请了律师,甚至还亲自答辩。
这本是一场不太引人注意的审判,毕竟,相比丁默邨、周佛海等人,他在卖国的路上,走得还不算太远。但因为他是鲁迅的弟弟,加上“小有文名”,当日旁听的青年不少。
审判一开始,周作人就申明:自己出任伪职是有苦衷的。他列举的苦衷包括:日军占领北平后,他处境恶劣,生活困难。他还特地讲到了元旦遇刺,说自己虽毫发未损,却感觉自己“生命受到威胁”。
周作人当时并不知道:他当日遇刺,并不是日本人*,而是抗日*奸团所为。他们就是看不惯他做汉奸,才动的手。
周作人遇刺后所摄(箭头所指为被枪伤位置)
当被问到全面抗战开始后,他为何不走时,他说:“原以为卢沟桥事变不过是中日在华北的又一次地方冲突事件,不久即可解决,因此才留在北平没走。”
周作人还说:“我并非真心留在北平投敌,而是想维持教育,抵制奴化,减轻占领军造成的伤害。”这话的言外之意是:他不仅没卖国,还在救国。
然而,事实胜于雄辩。因证据确凿,周作人于11月16日,被国民党首都高等法院以“周作人共同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有期徒刑14年”。
当年,周作人年62岁。
12月,因对审判不服,周作人申请复判。在申请书中,他竟提出了一个非常“新颖”的辩白,他说:自己在努力将 “儒家思想” 纳入 “大东亚共荣圈”,以同化日本人。
为了佐证自己这一奇葩的观点,周作人还说:
“五代、辽、金、元、清等异族统治时,政治上有所变化,在文化上则始终是整个不变,没有被打倒过。”
周作人在审判现场
一心为自己辩白的周作人显然忘了:文化同化是一个过程,需要漫长的时间,且交织着历史的残酷和血腥。
不得不说:所谓“文化同化日本”,不过是周作人为自己的卖国行径,找的牵强借口罢了。
周作人多少是幸运的,因为国府垮台前,只将被判无期徒刑以上的汉奸押往上海集中,其他仍留在上海,他最终仅仅坐了四年牢,就重获自由了。
而在狱中时,周作人的生活也过得平静而有规律。龚选舞在《1949国府垮台前夕》一书里,曾这样讲述他的狱中生活:
“每天早晨六时起床,洗刷后再押回囚室。此后,上午八时及下午四时打进早晚两餐,每餐一饭一汤,不算很好,但餐后半小时的‘放风’,却大可出门舒展筋骨。”
因为在狱中很闲,周作人除了饮苦茶、读古书,写了一些古诗外,偶尔还写些条幅,给狱内外人士。
1949年1月26日,周作人出狱。出狱后,他先是坐火车到学生尤炳圻在上海的家暂住。之后不久,他便和妻子羽太信子及全家一起定居北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