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群和郭沫若
只是这时郭沫若已经去世,根本不会知道妻子被自己害死了。
即使他知道了,他也不会伤心,因为他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妻子对他来说不过是个称呼。
他从来没有在婚姻里面保持过忠诚,但是他总会用各种各样的“理由”去掩饰自己的真正用心。
比如他面对看不起的小脚原配张琼华,他就会表示这是包办婚姻,封建余孽,这与新道德不相符。
但是他还是享受着张琼华为他照顾老家和父母,免除了后顾之忧。
当他面对年轻温柔的安娜,他立刻拿出自由恋爱的款儿,安娜与家里决裂都和他结婚。
于立群
但是当他厌倦了家庭的束缚,就又开始满嘴为国献身,抛弃没有任何危害的妻子。
等到四十三岁与于立群结婚,他才慢慢成熟起来,回归了家庭,有了责任感,对之前伤害过的女人有愧疚,却什么也没有补偿。
于立群和郭沫若
无法面对自己丑恶的*是正常的,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而去伤害一个又一个深爱自己的女人是可耻的。
可能在郭沫若心里,他鄙视这样的“弱者”,就像他对被封建残害的张琼华说“不能解救你”一样,他清醒地面对年轻的生命溺死在他的情海,无动于衷。
郭沫若在爱情里,是个孤芳自赏的人,他只想要创作爱情,创造出幻想去滋养自己的灵魂,满足自己的*,而幻想,就是靠燃烧这些女子得以维持。
所以说郭沫若是个十恶不赦的大罪人肯定是不行的,他在民族大义这种大是大非上做得不比任何人差,很有文人的风骨。
中间为郭沫若
从来没有向日本人低头,从来没有被任何势力影响,这是即使他感情生活混乱,仍能够在今天被人尊称文豪的原因。
可见,错的不仅是郭沫若,更是我们这些组成环境的群众。大众对一个有才华的人太宽容了,让他们自己也觉得,大丈夫建功立业,儿女私情不过是小事。
这其实也是很严重的封建思想,是糟粕,是歧视女性的老旧观念。民国时期的启蒙没有渗透到这个深度。
如果当时的人也能够摒弃各种偏见,真正从客观的角度去看待任何一个人,相信郭沫若也不会敢做下抛妻弃子的行为,也不会有令人咋舌的风流情债。
在今天,我们去看待郭沫若的人品,既要结合时代和保持人性,也要融入先进的观念。
理解他的行为是历史遗留问题,也要明白他的行为在当今社会是不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