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旗是把旗子下到一半的地方吗,下半旗是下到旗杆什么位置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3-26 02:59:50

下半旗是把旗子下到一半的地方吗,下半旗是下到旗杆什么位置(1)

4月4日早,北京天安门广场降半旗,哀悼抗疫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今晨5时54分的北京天安门广场,五星红旗照常与太阳同升,在短暂定格后缓缓下降至距离旗杆顶端1/3的位置,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深切哀悼,用最庄严的方式表达对生命的敬重。

降半旗志哀,在近400年来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惯例,意味着对逝者国家意义上的哀悼。将旗帜上升至杆顶,再缓缓下降的方式,是要为“看不见的死亡之旗”留出位置。这片简单的留白和看似象征性的仪式,彰显着对死者生命的高度尊重。

据不完全统计,天安门广场的国旗下半旗有50次以上,其中30余次系为中国国家*下半旗,17次为外国逝世人物下半旗,1次为南联盟使馆被炸事件遇难记者,3次是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的全国哀悼日。

关于下半旗,孩子需要知道哪些知识?还有哪些知识是应当在今天讲给孩子听,让TA受益终身的?

为谁下半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在共和国对逝世的外国人的吊唁中,规格最高的应属前苏联领袖斯大林。斯大林于1953年3月5日逝世,3月6日,中国政府发布公告,自1953年3月7日起至3月9日在全国下半旗志哀。志哀期间,全国各工矿、企业、部队、机关、学校及人民团体一律停止宴会、娱乐。此后,以1969年为界,中国为逝世的外国人下半旗的频率和范围均有明显变化。

在1969年9月9日为逝世的越南主席胡志明下半旗及之前,下半旗的频率较高,以1953年为起点,16年间共发生过12次,其范围绝大多数为“我国各地下半旗”。而在1969年后,中国为逝世的外国*降半旗的频率大幅降低,其范围也不再是“全国各地”,而主要为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和外交部。

如何下半旗?

下半旗,并不是将国旗降至旗杆的一半处,也不是直接把国旗升至旗杆的一半处。那么,如何下半旗呢?

《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

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

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下半旗如何源起?

下半旗为当今世界上通行的一种志哀方式。

当某个国家的重要*物逝世后,以下半旗表示哀悼。这种做法最早见于1612年。一天,英国船“哈兹·伊斯”号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时,船长不幸逝世。船员们为了表示对已故船长的敬意,将桅杆旗帜下降到离旗杆的顶端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当船只驶进泰晤士河时,人们见它的桅杆上下着半旗,不知何意。一打听,原来是以此悼念死去的船长。到17世纪下半叶,这种志哀方式流传到大陆上,遂为各国所采用。

在中国,1998年洪灾过后,有学者提出,应当为洪灾中的死难者下半旗志哀。1999年5月12日,天安门广场降半旗,向在中国驻南联盟使馆牺牲的3名中国新闻工作者志哀。这是中国首次为普通民众降半旗。

2008年汶川地震几天后,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在网上发文章,提出《关于四川大地震的民生建议》,其中包括下半旗志哀。最终,在2008年5月19日至21日的“全国哀悼日”,共和国首次为灾难中的普通逝者降半旗。此后为悼念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中的遇难者,全国和驻外使领馆皆下半旗志哀。

“2008年是一个进步。以后可以有个内部条例规范一下,比如超过100人遇难以上的灾难就可以降半旗。”胡星斗认为,这样至少可以从形式上体现对个体的尊重,体现普通国民生命的重要性,“有人说是不是五星红旗频繁降下就没有尊严了。我恰恰认为,国旗为民众而降才更能体现它的尊严”。

“志哀”还是“致哀”?

从文字意义上看,“致”是送达的含义,“致哀”就是用语言向别人传达自己对某人某事的哀意,传达的对象是确定的。而“志”是铭记、铭刻的含义,“志哀”就是以某种方式或活动来哀悼,哀悼对象不确定,比“致哀”要严重,比如:下半旗志哀。

此外,从《现代汉语词典》上的解释来看,“志哀”中的“志”做动词讲。而“致哀”,富含深切同情的意思。为此,我们不妨这样理解,当确切知道被哀悼者时,使用“致哀”二字,否则应使用“志哀”;国之大事用“志哀”,比如我们集体哀悼“5·12”地震中的遇难者;对象为物用“志哀”,对象为人用“致哀”。

从象征意义来看,“志哀”的意思比“致哀”更深一层,心更真,情更切。“志哀”不仅是悼念死难者,更能体现出让生者记住、给生者鼓励与勇气。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致哀”是专指个别的某一次的哀悼行为,“志哀”则是集体的大型的表示哀悼的方式。

孩子问及死亡,该怎么回答?

在沉痛悼念逝者的同时,“死亡”这个话题又被再次提及。曾几何时,“死亡”成了人人都避讳回答的话题。但我们越是回避,孩子就越是好奇。

当孩子开始面对死亡这个话题的时候,也是我们进行生命和死亡教育的最佳时期。那我们应以什么方式去和孩子谈论死亡?是直面死亡的真相?还是给他们一些美好的期许?

其实,最合适的办法就是听孩子的。

孩子的个性、年龄差异决定了每一个孩子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教育方式,对一些性格比较软弱的孩子,如果我们采取单刀直入的方式,那可能会对他造成一定的童年阴影。

那对于一些性格相对坚强的孩子来说,实话实说直截了当的方式可能更容易被接受。

因此,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适应孩子的身心发展,是首要原则。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跟孩子讲述“死”这件事,那么他们在今后的人生中,就能更好地面对和处理这类事件。

如何探讨孩子所能理解的死亡?

既然我们决定要和孩子谈谈“死亡”,那么有哪些途径可以帮助孩子了解死亡呢?

通过与自然现象的类比来谈:“那些花草树木,都是有生命周期的,人也是啊。宝贝,你看小草,它从发芽、生长到枯萎有一个过程,爷爷以前也是一个小婴儿,然后慢慢地长成妈妈这样的大人,再然后就慢慢变老了,最后像小草一样,在死去以后和泥土合为了一体。”

利用生命教育绘本来谈:绘本也许是最容易被孩子接受的形式。在孩子需要时,父母不妨坐下来,陪孩子一起,慢慢品味那些有关死亡与生命的故事,寻找生命存在的意义。

比如《寿命图鉴》,它是一本适合4至10岁年龄段孩子读的图画书。书中对于不同的生命体/物体,寿命长短进行了展示,比如豆芽:一天,小白鼠:一年多一点,飞机:20至25年,人:70年至80年以上,屋久杉:1000年以上,太阳:一百亿年……不同时间尺度的生命都平等的在这个宇宙中存在着。这本书画风可爱、文字有趣,把生死这样的大问题轻轻地解开了。

利用与死亡相关的事件:利用与死亡相关的事件,让死亡充满仪式感。让孩子在这样的仪式感中,接受生命离开的这个事实,让孩子进一步理解死亡。这样一步步的,让孩子了解生命,并更加认真努力的活着。因为,我们谈论死,是为了让孩子更加珍视生。


来源:整合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武志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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