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类似书目列举了不少,但真正使用“四大名著”一词还是要等到近代。
“四大名著”一词最早被人们提起的时间在1919的2月14日的《申报》。
其内容为求古斋书帖社所刊登的一条广告称:“四大名著特价六折”。
分别对应的是《廿五史弹词》《随园诗法丛话》《金圣叹、陈眉公才子尺牍》《唐诗白话解》。
显然,这份名单与人们所说的四大名著根本不是一回事,只是商家为了销售拼凑起来的一套书目。
同时代类似的“四大名著”也不在少数,但大都是与上述书店广告语类似的形式出现。
很少会有人真正的列举小说,并正式将其称之为“四大名著”。
虽然在这一时期“四大名著”的叫法十分流行,但其真正内涵尚未定性。
直到新中国成立,人民文学出版社整理出版了《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和《红楼梦》四部小说以后,民间出现了读书热潮。
“四大名著”必须为小说这一概念,才被人们广泛认同。
我国古典小说历经了数百年的发展,其中优秀的作品不在少数。
除了以上四本以外,其余作品也广受人们的关注与讨论。
在建国早期列举四大名著之时,不同的文人也有着不同的说法,有将《金瓶梅》列入其中的,
也有将名录彻底推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