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广东佛山一幼儿园幼师午休时间,因一女童不好好睡觉,直接坐其身上!
教师的言行举止是幼儿模仿的榜样,对幼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可想而知,这个幼师的行为会给孩子带来一个非常严重的影响?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一)幼儿为本
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二)师德为先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以上是成为幼儿教师的基本标准,该幼教是否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不得而知,但是从她行为来看,是不具备成为一个为人师表的品质的。
当教师作出此等严重违反师德的事情,教育局应该开除并禁止此人再从事教育相关工作!不然不足以平民愤!而且应该杜绝一切有其它幼儿再次遭遇荼毒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