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礼仪的真实经历,图说清朝传统礼仪和民间习俗

首页 > 历史 > 作者:YD1662022-11-20 08:03:29

清代皇后形象

当然,对于上述规定,都有着不确定性,其最终的决定权和解释权均掌握于皇帝一人手中。

除此之外,对于亲王爵位在身的皇室成员,有着辍朝三日;郡王、贝勒爵位在身,辍朝两日;贝子以下官员不行辍朝之礼的规定;

同样,对于上述皇室成员、朝臣的辍朝时间,除了有《钦定大清通礼》的规定外,还有着皇帝自行决定辍朝日期的特殊情况。

对于平民,则没有辍朝的情况出现,也没有相关规定。

大殓

死者离世第三天行大殓之礼,即将死者尸体及相关遗物装入棺椁的礼仪。

对于死者去世第三天方才行大殓之礼的习惯,也在《礼记》中有所体现,这源于古人认为死者去世三日不复活才是永远离开人世的精神信仰。同时,大殓之礼也是为了给治丧者提供准备时间,为奔丧、吊丧之人保留见死者最后一面的机会。

也正是因为此为见死者最后一面的关键流程,所以大殓之礼也是整个治丧礼仪中最为重要、最为关键的礼仪部分。

皇室大殓之礼:

清朝皇帝驾崩后的大殓之礼,并不奉行“崩逝三日”的具体时间约束,我们以康熙皇帝为例,做出说明。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详细记载了康熙皇帝崩逝第二日,继位的雍正皇帝对大行皇帝大殓之礼下发的谕旨:

十四日,谕:皇考教养文武大小臣工六十余年,孰不躬沐深恩,今一旦升遐,众心哀痛切,至大敛时,著令王贝勒贝子公文武大臣皆入乾清口内,令其瞻仰,得尽哀恋之情。是日戌时大敛。钦此。

清朝礼仪的真实经历,图说清朝传统礼仪和民间习俗(9)

而根据《清史稿·圣祖本纪》的记载:

十一月戊子,上不豫,还驻申昜春园。以贝子胤祹、辅国公吴尔占为满洲都统。庚寅,命皇四子胤禛恭代祀天。甲午,上大渐,日加戌,上崩,年六十九。

也就是说,康熙皇帝驾崩于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而大殓之礼,在小殓之礼结束后的十四日就开始举行。

另外,雍正十三年,雍正皇帝驾崩以后,有着“皇帝于本日亲视小敛,至申时大敛”的记载,这说明和小殓之礼一样,大殓之礼也必须有嗣皇帝的亲自参与才可。

剩下的就是封建统治社会中皇帝驾崩后的旧例,穿衣、盖被、放置陪葬宝物等等流程。

朝臣大殓之礼:

除了奉行“三日”时间限制外,几乎和皇室大殓之礼等同。大殓除奉尸入棺外,也同时将生时所落齿、发卷表填入棺中,以求充实棺巧空隙之处。此时生者也要号哭致哀。盖棺加钉之后,品官还有漆棺之礼。官阶不同,漆棺次数也不同。

《钦定大清通礼》对此有着明确的记载:

三品以上比葬,每月三漆;五品以上月再漆;七品以上月一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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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文官孔雀补服

平民大殓礼仪:

平民的大殓之礼,和朝臣相比,仅仅在于对棺椁的刷漆次数,仅有一漆。同时,平民的大殓之礼也有着将心爱之物置于棺椁的习俗。

大殓之礼完成后,也就彻底将死者和生者隔绝开来,死者也就等于永远的离开了。而后进行的生者为死者朝夕奠之礼;死者亲属僚友吊丧、相赠之礼;也和现今社会的“哭给活人看”一样,只是对于仪式的延续,对于逝者,已无意义。

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统治阶层对于丧葬典礼的重视合乎统治阶层对于皇权稳固和王朝延续的理性考虑。清朝统治阶层对于丧葬礼制的规定虽然有着“众生平等、无分贵贱”的指导思想,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因为地位、权势、财力等的不同,而逐渐形成了皇室、朝臣、平民三个主要等级阶层的区别礼制流程和时间限制。作为丧葬典礼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朝的治丧礼仪中体现的“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传统伦理道德,也是值得现代人思考的!

参考文献:《礼记》、《钦定大清通礼》、《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大清律例》、《清史稿·志六十七·礼十一(凶礼一)》、《清实录·圣祖实录》、《清史稿·世祖本纪》、《日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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