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是卷帘还政之争。
"垂帘可暂不可久"的道理,刘太后自然懂得这条规矩。于是,在她垂帘听政之初就明确表示:
"予不欲行垂帘御殿之仪,卿等累请,辞不获已,候皇帝春秋长,即当还政。"《宋会要辑稿.后妃1》
但实际情况却截然相反,刘太后在垂帘参政之后,就没有以此办事。
有些大臣看到刘太后久恋垂帘听政之权,就向其力谏:
"天子既冠,太后宜以时还政。"《宋史列传.卷223.外戚中》
皇太后自我辩解到:
"我非恋此,但帝少,内侍多,恐未能制之也。"《宋史列传.卷223.外戚中》
这种解释并非毫无道理,但权势对于刘太后来说,实属是生死攸关之大事,她很难不贪图眷恋。
不过,宋仁宗初立之时,年仅13岁,问题不大。但是,随着时间的一再推移,大臣们要求宋仁宗赵祯正式亲政的呼声越来越高,各种舆论也越来越多。
范仲淹分别于公元1029年(天圣七年)冬、公元1030年(天圣八年)春,就曾两次上表,力谏刘太后还政于宋仁宗。
同时提出太后撤帘还政的大臣,还有左司谏刘随、殿中丞滕宗谅、秘书丞刘越、侍御史孙祖德等人。
对于这些让其还政的呼声,刘太后不是不予理睬,便是借以各种理由将反对她垂帘者调离于朝堂之外。
更有甚者,进士林可献、大理评事刘涣分别在明道元年、二年,极力要求太后撒帘还政,刘太后瞬间翻脸,下令将他们发配到了岭南。
总之,刘太后在世期间,始终不曾卷帘,大臣们故议论纷纷。
第三阶段、刘太后去世的时候。
她死于明道二年3月。人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她却至少遗留下了两个很可能酿成朝政风浪的问题
第一个、是遗诰问题。
刘太后死时,留下遗诰说,要以杨太妃(即宋真宗的杨淑妃)为皇太后,让其垂帘听政,参决朝廷军国大事。
大臣们普遍对此颇为愤怒,御史中丞蔡齐提出抗议:
"天子明圣,奉太后十余年,今始躬亲万事,以慰天下之心,岂宜女后相继称制?且自古无有。"《文忠集.卷38》
时任陈州(河南淮阳)通判的范仲淹上表说:
"太后,母号也,自古无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后崩,又立一太后,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无母后之助矣。"《续资治通鉴.卷39》
朝臣们经过一番争论,"参决军国事"这一条终于从遗诰中删除。
宋仁宗于是亲政,史称:
"帝始亲政,裁抑侥幸,中外大悦。"《宋史本纪.卷10.仁宗2》
第二个、是李宸妃的问题。
刘太后死后,宋仁宗得知自己的生母不是刘皇后,而是李宸妃,他累日痛哭不绝。于是,就有大臣借机煽风点火,挑拨离间,宣称李宸妃的丧礼不符合皇家规格。
"言太后死非正命,丧不成礼,帝亦疑焉。"《续资治通鉴.卷39》
宋仁宗让其舅舅李用和亲自前去查看,结果是李宸妃"容貌如生,服饰严具"。
宋仁宗发出感叹:
"人言其可信哉,待刘氏加厚。"《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2》
上面所述的两个问题总算妥善处理了。某些大臣不知是何居心,还妄图将刘皇后当政期间的问题逐一翻出来,肆意加以攻击。
此时,范仲淹对宋仁宗说道:
"太后受遗先帝,保佑圣躬十馀年,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续资治通鉴.卷39》
宋仁宗接受了范仲淹的建议,就下诏严禁对刘皇后妄议菲薄。他仅仅是罢免了一些大臣的官职、平反了一些历史冤案。
说道到这里,还有两点关键性的因素需要说明。
第一点、综上所述的斗争完全属于是封建统治政权时期的内部矛盾,从总体上说则无可非议,但是,具体地说又不是完全没有优劣之分。
历史地看待寇准、范仲淹一生的全部作为,他们无疑是封建历史时期非常值得肯定的官僚主义者。
正是因为这种官僚主义的思想,所以,在上述左右党斗争中的表现又并不全都值得鼓舞与肯定。
为何这么说呢?
举例来说,如寇准在宋真宗久卧病榻之时,妄想通过拥立太子为新皇帝,目的是为了防止皇太后干政,关于这一点,恐怕就应当给与否定。
因为,这时的宋仁宗才年仅11岁,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寇准真实的企图或许有挟天子以令天下之心也未尝不可。即使不是为了把宋仁宗变为自己操纵的傀儡儿皇帝,那么,其至少也是迂腐的书生之见。
以当下的角度来看,寇准当时的出发点则是一种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
还有,对于范仲淹请求刘太后撤帘还政,似乎也不能给予过分的肯定。
至于王曾在宋真宗晚年劝说刘皇后以顾全大局、范仲淹在刘皇后死后请求宋仁宗禁止人们对她进行诋毁,这些则有利于稳定政局,以便安定社会风气,这几点是应当受到历史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