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八旗旗主是几品官,在朝中有怎样的地位?
八旗是清朝的主要编制,清朝靠八旗起家。努尔哈赤通过不停的征战,逐步扩充而建立八旗。为了保证八旗的战斗力,努尔哈赤便采取了“分封制”的办法,给予了旗主很大的权力。
这个权利具体来说就是两点:
第一、八旗之间地位平等,旗主相互没有统属关系,旗主只向皇帝一人负责。
第二、旗主就是一旗之君主。各旗主对属下旗员、兵丁的统属关系十分严格。旗人对旗主要有“上下之分”。
还比如,旗下官员及旗民有事,必须要到本旗主处报告,得其允许后方可行动。行军打仗不得擅离本旗及其所属牛录,如擅自离开要处重罚。甚至于,旗人女子婚嫁也需要本旗旗主的许可才行。这么大的权限,说旗主在一旗之内就是一个小君主,土皇帝,一点都不过分。
不过这种情况只是清初才有,顺治皇帝继位之后,出于维护皇权的需要,他就剥夺了旗主的这种如同“土皇帝”一样的权力。
具体剥夺的办法很简单:顺治亲政后,设立了一个叫“都统”的官职。并把管理旗人的职责交给都统负责。旗主就不再负责本旗的一切军政事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