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西藏的妇女和儿童在街上乞讨 图源:新华社
在野蛮的旧制度下,贵族还可以私设刑堂,各种酷刑让人不寒而栗:割舌、割鼻、剁手足、剜眼、抽筋、剥皮,甚至投入蝎子洞……农奴一旦反抗,贵族轻易地就能剥夺他们的生命。
法国藏学家亚历山大·达维·尼尔在她的《古老的西藏面对新生的中国》中这样记载:“……他们没有权利也根本不可能离开家乡……他们中间有几个人也曾经逃到邻近的地区去,但最后还是被头人从新家抢出来,带回村子,吃了一顿棍棒被判罚巨额罚金。由于非常惧怕头人对其亲属施行的惩罚,那些想逃的人也不敢再逃了。因为一人逃走,所有亲属就得遭殃。”
旧西藏,这个离天堂最近的地方,现实却犹如人间地狱。
金珠玛米就是打碎铁锁的兵
这是改变西藏历史的决定性时刻。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在北京签订,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分别在协议上签字。
“西藏民族是中国境内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之一,与其他许多民族一样,在伟大祖国的创造与发展过程中,尽了自己的光荣的责任。”《十七条协议》中这句论断,开宗明义,是对历史实际的客观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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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藏语里,解放军叫做“金珠玛米”。
桑旦今年81岁高龄了,他回忆说:“我第一次见到金珠玛米时,大概19岁,他们是徒步进藏的,所有的生活用品都是自己背,自己做饭,条件非常艰苦,即使这样,做好了饭他们也会叫我们过去吃。我感觉他们特别善良、特别了不起。”
他至今还保留着当年解放军入藏时,一个“头顶一颗五个角的红星星”的金珠玛米送给他的搪瓷水缸。
图源:中国日报社
那是他帮助解放军搬运物资,作为回报,一名解放军战士送给他的。这是他从来没有享受过的待遇。
1959年民主改革“慎重稳进”地开展起来,20万户、80万农奴和奴隶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世代为奴的劳动人民站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彻夜狂欢,西藏社会制度一步跨千年。
达孜县塔杰乡、章多乡翻身农奴在焚地契、文契和债约。图源:西藏在线网 陈宗烈/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