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所至,十室九空,遍地哀鸿,奄奄垂毙。” 成千上万的百姓由于饥饿而奄奄待毙,这是民国十八年陕西境内的真实写照。这场骇人听闻的饥荒,其规模之庞大,影响之惨烈,在中国以及世界历史上都极其罕见。
哀鸿遍野,饿殍满地,民不聊生……更加令人心悸的场面还在接连出现:买卖人口居然成为了合法生意。面对飞涨的粮价,人的身价居然不及斗粮的三分之一,连10块钱都不值。民国十八年的陕西饥荒究竟有多严重?这场天灾的背后,是否藏匿着人祸的魅影?
末世灾难降临
1928年的春末,天有异象,大旱初起,陕西省内几乎所有的县区都滴雨未降。泉水枯竭,水井干涸,望着龟裂的土地,百姓皆处处祷雨,人人呼天,惶惶不可终日。直至最后一场冰雹的降临,仿佛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此拉开了荒年的序幕。
对于绝大多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来说,都是收一次庄稼,吃一季粮食。然而,干旱带来了夏季绝收,秋季又未能下种,陕西竟是两季颗粒无收,可谓一次千年难遇的浩劫。在当时,地主家中尚有存粮可以支撑,而贫民百姓只能束手无策。
就这样,1928年秋季,灾情逐步蔓延到各地。这场饥荒灾难,究竟是何等的惨绝人寰?
饥肠辘辘的人们,如同焦黄的麦秆般,被这场席卷而来的饥荒成片的放倒,瞬时间就躺满了街头巷里。不计其数的饥民们,在田野上搜寻草根、树皮充饥;更有甚者,将鸟粪拾起后用水洗净,挑食其中未被消化的粮食颗粒,只求腹中不再空荡。
然而,这些缓兵之计根本无法成为灾民的生存保障。权宜之后,食不果腹的百姓们开始将目光投向了朝夕相伴的家禽家畜。耕牛骡马,悉数宰*;看家护院的猫与狗,甚至上蹿下跳的老鼠,都成了饥民们的捕食对象,无一幸免。
天灾固然可怖,可更加令人恐慌的,是人心。在战乱与饥荒的双重压迫下,买卖妇女儿童的生意愈发紧俏,甚至几乎成为了一种的合法经营。据统计,在这场浩劫中,陕西省出逃灾民和被卖出的妇女儿童的总数,总计高达78万余人。
在当年,若是到各县县城中去走一走,便能惊悚的看见街道上公开设置的“人市“市场。女人和孩子们面呈土色,瘦骨嶙峋,犹如商场中陈列的死气沉沉的商品,身上插着明码标价的草标,等待被哪位财主买走。
彼时,粮价飞涨,小麦每斗的价格在5元到8元之间,有的地方甚至已涨至每斗12元。在民国初期,那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此等水涨船高的粮食价格,绝不是寻常人家可以负担得起的。
然而人命远比食粮微贱,一条人命,竟是连10元也不值。当时,妇女价格约为两三元左右,儿童因为力气小,干活少,卖价还要更低一些。这些待价而沽的女人和孩子,身价尚不及一斗小麦的三分之一,着实令人咋舌。
窥见商机,狡猾的人贩子蜂拥而至,他们从山西、河南成群结队地前来,将低价收买到的大批妇女儿童运出潼关,重利出售。陕西政府下达的禁贩人口之令,实际只是一纸空文,趁机抽取油水、从中渔利者,不胜枚举。
人口买卖刚刚兴起时,因为可以作童养媳之用,一个十几岁的女孩还能卖到5元的“高价“。然而,随着灾情的日益严重,无计可施的父母为了孩子的性命,甚至连钱都不要,直接让买家把人带走,只求保全儿女此身。很多女人为了活命,也只好分文不取,自卖自身。
在当时出关的大道上,许多妇女儿童饿毙在出逃的途中。在路旁的沟池和田野的杂草中里随处可见饿殍的身影。大批走投无路的灾民们选择背井离乡,外出逃荒。灾难就像瘟疫一样,在这片昔日富饶祥和的三秦大地上开始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