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双方治理美洲的模式不同。
西班牙人对于美洲的治理,基本是将南美印第安人搞成二等公民甚至奴隶。
西班牙人利用这些印第安人开采他们需要的银矿、宝石矿,攫取皮毛、矿产等重要资源,后来又是搞食糖、烟草等种植园之类,都是需要大量劳动力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从非洲运输黑奴到美洲是困难的,黑奴价格也是极高的。这些廉价劳动力,只能利用本地的印第安人。
在西班牙王室的财政收入中,美洲土著居民的税收是很重要的。为了这些税收,西班牙也要维持殖民地印第安人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不然王室的财政就会崩溃。
同时,西班牙为了发展美洲殖民地,在很长一段时间允许白人殖民者,可以合法奴役印第安人成为佃户,以低廉的收入为其服务。诸如墨西哥征服者科尔特斯,就有11万土著佃户,为其耕种土地。
站在这些殖民地主角度考虑,印第安人虽不是黑奴,却也是就是他们的一部分财产,需要想方设法保护。
英国人到达北美就不同。
他们主要是农夫,自己耕地,要么就是以放牧为生,都不需要什么劳动力。至于南方的种植园,是殖民地发展一段时间后的事情了。当时黑奴价格已经可以承受,也没有必要使用印第安人。
美印第安人太少,人人尚武,也无法抓来当奴隶,更别说抓来女人做老婆了。
其实,西班牙人和印第安人共存、通婚,完全是迫于现实。
萨沙去阿根廷的时候,发现该国完全是白人,就像欧洲。这是因为,西班牙人来到阿根廷看到辽阔的草场,就以放牧为生。放牧不需要什么劳动力,西班牙人将印第安人驱赶离开阿根廷。
结果,今天阿根廷的白人超过百分之九十五,几乎是单一民族国家。
如果南美洲都是阿根廷那种地形,恐怕也不存在什么混血人种。.
第四,婚姻观念不同。
在16世纪,欧洲还很落后,来到南美这种蛮荒地方的西班牙人都是男人,都是一些胆大的冒险家,或者野心勃勃的亡命徒,哪里有什么女人。
这些水手、士兵都是青壮年,往往有很强的性欲。而他们的生活充满危险,随时可能因为海难、战斗或者一场传染病而送命。
这些水手、士兵多抱着及时享乐心理,狂嫖滥饮都是寻常事。
他们一般都会找当地女人为妻子或者情人,自然有很多混血了。
在西班牙人看来,只要土著皈依天主教,也就是基督徒,可以通婚。而美洲大部分土著居民,在教会的影响下都成为基督徒。
英国人就不同。他们大多是新教,对于婚姻的要求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