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时,缠足发展更是迅猛,全国各地无论什么阶层都在进行裹足,以小脚为美。
清朝入主中原后,颁布了剃发令,武力强迫男子剃发。对于女子清朝廷也下令禁止裹脚,但是并没有制止住,所以当时有“男降女不服”之说。在清朝女子裹脚非但没有制止住,而且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当然了清朝是从马上得到天下的,满洲人从小要练习骑马,所以当时满洲女子是不裹脚的。
三寸金莲大概只有一包香烟盒那么长
为什么古代男人喜欢三寸金莲?三寸金莲跟我国古代妇女裹足的陋习有关。裹足的陋习始于隋,在宋朝广为流传,当时的人们普遍将小脚当成是美的标准,而妇女们则将裹足当成一种美德,不惜忍受剧痛裹起小脚。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莲”,而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则为金莲。三寸金莲是当时人们认为妇女最美的小脚。
过去的女孩-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其方法是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指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其惨其痛,可想而知,这样做一般大都是在长辈的逼迫下进行的。母亲或祖母不顾孩子的眼泪与喊叫,以尽到她们的责任,并以此保证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
这种人为的伤残行为之所以能广为流行,是因为它以人工的方式营造出了一种独特的“女性美”。在五代之前,即有诗文称赞女性小脚之美,五代之后缠过的小脚更是被誉为“金莲”、“香钩”、“步步生莲花”等等。文人们甚至总结出了小脚的“四美”(形、质、姿、神)、“三美”(肥、软、秀)。到清朝。缠足之风大盛,汉族女子没有不缠足的。
一、“脚小能遮三分丑”“三寸之金莲”的审美心理与中国的传统思想是有必然联系的。受阴阳学说的影响,人们认为女性美主要体现在“阴柔”这一面,娇小、柔弱、娴静、以及柔和的曲线都是女性美之必须。自“小”而言,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都是女性美的特征,当然脚也不例外。宋代之前虽未形成缠足的风俗,但以女子之足纤小为美的观念却是存在的,在东汉《孔雀东南飞》“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的句子中就有体现。缠足在其兴起之时,不仅代表了女子的美妙,还在一定程度上象征了权贵及社会地位,它是女子尊贵的一种象征,因此才有纤足女子的志满意得与大脚女子的羞愧自卑。
“金莲”的美讲究瘦、小、尖、弯、香、软、正的七字标准。瘦、小、尖都是相对于小而言的,弯和软则是女子“阴柔”审美观念的体现。金莲缠就的女子,足不任体,若不胜衣,只能凌波碎步,摇摇晃晃,行动如弱柳扶风,一双金莲使古代女子柔弱与风情尽显无余。
礼教与女德礼教是中国古代社会为了巩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而制定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它充满着对女性的歧视和压迫,比如说它提倡“三从四德”,确认“夫为妻纲”,宣扬片面的贞洁观念等。
中国的古代社会中,女子存在的意义多为传宗接代,取悦男子。在长期男尊女卑及苛刻的礼教下,当男性社会以小脚为美时,失去自立能力的女子为了博得男子的欢心,只有不惜忍受痛苦把一双好端端的脚折磨成三寸金莲,并以脚小为荣,于是就造成了一种普遍的畸形审美心理。
诚然,以今天的立场来看,我们过去的选美,一大群男人围着被裹在长长的裹脚布里、脚趾折断、畸形了的小脚,蜂簇蝶绕,如痴若狂,入神之处,还摇头晃脑,文思泉涌,未免有点变态。但是,我们要清楚,今日这种感觉,其实是洋人多年灌输的结果,多年的欧风东渐,也伴随着西俗东来,人家是胜利者,咱不得不服,结果一来二去,我们就从欣赏小脚,变成了喜欢丰乳肥臀,乃至女人的大嘴。其实,在本质上,低头流着口水看小脚,跟仰头、流着口水看T台上穿着比基尼的女郎,没什么不同。
追求美是人天生的本性,每个民族甚至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特色,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为了美去违背自然的生长规律,戕害身体就得不偿失了。“三寸金莲”名字虽雅,但却是女孩子以健康为代价用血泪换来的。现代女子真幸运,终于不用再受这个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