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君按
元代统一西南后,为使全国尽快出现一个统一、稳定的局面,在西南地区采用“顺其性俗,利而导之,底于安定”措施,对降服的当地土民首领,委以各种职衔,规定任命、承袭、赏罚、贡赋等内容,渐次推行土司制度。
云南丽江土司衙门议事厅
本文根据《元史》、《黔南职方纪略》等历史材料,通过勾画元代西南土司制度的层级机构,探析元代西南土司官职的具体隶属关系以及俸禄,试图让复杂的元代西南土司层级结构一目了然。
长歌君探一、元代西南土司的层级结构
土司是元代统治机构的重要一环
元代土官有总管、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土府、土州、土县,凡七等。其在顺元宣慰司者,有总管一、安抚使十三、土府六、土州三十七、土县十二、长官二百七十二。——《黔南职方纪略》
据《黔南职方纪略》,元代的土司层级比较复杂,元代土官依次分为总管、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土府、土州、土县共七等。《元史·百官志》记载,宣抚司和安抚司、招讨司三者的品级皆为秩正三品,品级较高,惟官员配置不同。下面以元代湖广行省、云南行省为例,探析元代西南土司的层级结构。
《元史·地理志》所记的湖广行省土司层级
《元史·地理志》所记的湖广行省土司层级结构,并无宣抚司、招讨司,其中宣慰司并不直接管辖长官司,一般是宣慰司领安抚司或总管府,安抚司领府、州、县或是长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