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一般分为“慎用”“忌用”和“禁用”三种,这三个词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含义却大不相同。“慎用”是提醒病人服用该药品时要小心谨慎、权衡利弊。“忌用”比“慎用”更进了一步,已达到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的程度。“禁用”程度最重,就是要绝对禁止使用的意思。
服药的禁忌
某些食物不宜在患病期间或用药期间同时进服,称为服药禁忌,即通常所说的“忌口”,也称“忌嘴”。俗话说“服药不忌嘴,医师跑断腿”,患者在服药期间,需讲究饮食宜忌。中药治病常以药性之偏来纠正机体疾病之偏。自古药食同源,食物与药物同样有寒热温凉之差、酸苦甘辛之别。服药后,合理的饮食搭配会使药效倍增;不科学的配用,会使药性遣散,甚至导致病情复发与恶化。
患病服药期间一般应该忌哪些食物呢?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
1.忌食腥膻、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忌食腥膻类。腥膻类食物多含有某些激素或异种蛋白,能够诱发人体的过敏反应,故在服用治疗过敏性疾病的药物时应忌食腥膻类食物。
忌食辛辣类。辛辣食物多温热,耗气动火伤津,在服用滋阴补肾、养阴清热的药物时应忌食。
忌食生冷类。生冷食物多寒凉,易伤阳气,故在服用解表透疹、祛寒逐湿、温经通络、温脾暖肾的药物时应忌食。
忌食油腻类。油腻食物助湿生痰,难以消化,故在服用健脾养胃、祛痰胜湿的药物时应忌食。
2.忌食与所服中药性味相矛盾的食物
中药有“十八反”及“十九畏”的配伍禁忌,药物与食物之间也是一样。如鳖甲忌苋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荆芥忌鱼、蟹、河豚、驴肉,天门冬忌鲤鱼,白术忌桃、李子、大蒜,土茯苓、威灵仙忌蜂蜜,甘草、黄连、桔梗、乌梅忌猪肉,服食滋补剂后禁食白萝卜及大寒大凉之品。这些都是历代文献中的记载,虽然有些还没有科学证据证明,但在服药时还是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3.忌食与所服汤剂治法相反的食物
凡口苦咽干、烦躁不安、大便秘结、血压升高、心神不宁、心动过速及甲状腺功能亢进等热证、实证、阴虚火旺之证者,一般分别应用清热凉血、泻火解毒、滋阴降火之法,药取金银花、连翘、山栀子、生地黄、牡丹皮、麦门冬、知母、玄参、沙参、丹参、枸杞子、野菊花、龟板、鳖甲之属。服药期间应忌食生姜、大蒜、韭菜、大葱、羊肉、狗肉、胡椒及含多糖、高脂的香燥辛热之品
若面色苍白、手足冰凉、大便溏薄、血压偏低、心动过缓等气血亏损、寒湿凝滞、阴损及阳、阴阳两亏者,需予以益气补血、温中燥湿、阴阳两补之法,药用人参、当归、黄芪、胡椒、厚朴、黄精、熟地黄、肉苁蓉、干姜之类。服药期间应忌西瓜、冬瓜、萝卜、绿豆、生梨、甘蔗、蜂蜜、鳖等生冷寒凉、滋腻、黏滑之品。
凡畏寒发热、头痛心烦、便秘尿黄、口舌溃烂、疖疮肿痈者,治拟清热解毒、扶正托毒,药用金银花、野菊花、一枝黄花、黄芩、黄连、黄柏、黄芪、山栀子等。服药期间应忌食毛笋、丝瓜、韭菜、茄子、虾、蟹、螺、蚌之品。
4.忌食对疾病有不良影响的食物
所吃食物不当会对疾病产生不良影响,小则影响疗效,大则加重病情,或使病情复发或恶化,故患病时应注意饮食禁忌。
如热性病,应忌服辛辣、油腻、煎炸等热性食物;寒性病应忌食生冷食物、清凉饮料等。冠心病及肝炎患者应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烟、酒等;高血压病应忌食胡椒、辣椒、大蒜、白酒、荤菜、膏粱厚味等辛温助阳和生痰之品;脾胃虚弱者应忌食油炸黏腻、生冷不易消化的食物;肾病水肿应忌食盐、含碱过多和酸辣太过的刺激性食品;糖尿病应忌食含糖高的食物;痰湿患者忌食酸敛之品;疮疡、风疹、咳嗽、哮喘、皮肤病患者应忌食辛辣刺激性食品及腥膻发物。所谓“发物”,多为富含异性蛋白的水产,如带鱼、黄鱼、鲤鱼、鲫鱼、螃蟹、虾等,还有肉类中的羊肉、狗肉、驴肉、马肉、鸭肉和蔬菜中的韭菜、香菇、芹菜、胡荽等,这些食物多属甘温性质,具温燥性能,吃后容易上火或诱发过敏反应,使病情加重。
5.因季节气候特点决定饮食禁忌
忌口不仅要辨证,同时还要因时,中医学提倡“天人合一”,人体要适应四时季节的变化而调节饮食。即根据季节气候特点的不同选择要禁忌的食物。如春季多湿,忌寒湿之品;夏季多暑,忌食辛热煎炸之物;秋季多燥,忌食损津香燥之品;冬季多寒,忌食生冷寒凉之物等等。
6.根据患者体质类型决定饮食禁忌
每个人的体质类型是不同的,因而忌口也因人而异。例如,脾胃虚弱型体质,应忌食生冷黏滑、难消化的食物;壮热之体应忌肥肉及多糖、高盐之品;阴虚火旺之体忌辛热香燥之食;湿重之人忌油腻、寒湿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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