炖了半只鸡,娘俩喝了几天的鸡汤。我是汤炖好后,会把肉撕成鸡丝,和汤分别盛放在两个食物盒子里,吃的时候,再加点蘑菇之类的烩下,非常方便。
今天只剩下最不被娘俩看好的那块肉,鸡头,鸡爪,以及零星几块腿上的肉。盛汤的时候,鸡头和鸡爪就到了我碗里。
我们家乡有句话叫做“鸡头鸡爪子,老头老妈子”,不知道你们听说过没有,小时候在姥姥家,时常听到姥姥念叨,后来又听到母亲念叨,她们总是一边念叨着这句话,一边用筷子夹起鸡头或鸡爪,送进嘴里。小时候我一直以为,这是一种特权,又或许是只有人老了才能吃这两个部位。
终于,到了“哀家”的碗里。我终于有这资历了吗?
哪里是爱吃,不过是食之无味,扔了又可惜。当家掌勺的女人,知道柴米油盐的珍贵,要算计着生活,又怜惜着家人,自然舍了自己的喜好。
想起小时候,爸妈吃到嘴里的肉,都会把肥肉吃了,把咬下来的瘦肉再分别夹到我们的碗里……中国的父母,大多都是这样。一旦做了父母,自己就靠后再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