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葬的十大忌讳,原配死了再婚跟谁合葬

首页 > 情感 > 作者:YD1662022-12-05 14:49:22

日前,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等九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其中,“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的说法,引发热议。调查显示,63.4%的受访者赞成“家人合葬”。(2月27日《新京报》)

无论是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国家层面,还是就降低墓葬成本、方便后人祭拜的个人角度,鼓励家庭成员合葬都不失为引领社会风尚、利国利 民利己的好事。不过,鉴于此项殡葬改革事关公民切身利益和社会风俗习惯,推行中的知易行难不可避免。在笔者看来,欲好事办好还需着力破除来自三个层面的现 实阻力。

一是旧有观念的“障碍”。近年来,一墓难求的“葬不起”成为亟待破解的社会隐忧。这不仅在于日益凸显的土地资源紧张,更缘于国人视“厚葬”为排 场的功利思维。鼓励家庭成员合葬,就需破除独墓显尊,不愿家庭成员死后“拥挤”的面子情结。尤其要淡化豪华殡葬、风水庇佑的陈腐观念,把“生时合家欢、身 后再聚首”作为珍视亲情、昭示后人的时代风尚。走出旧有观念的认知误区,需要呼唤敢为天下先的“破冰”勇气及引领“示范”,先行试点和干部带头不可或缺。

二是传统习俗的“偏见”。在人们的传统认知里,“合葬”大多只限夫妻之间的死后同穴,蕴含“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祈愿。鼓励“家 人合葬”则势必招致传统习俗的杯葛。比如“男女授受不亲”、代际等级的禁忌等。在许多地方,平铺安葬尚且有“老人在后,子女在前”的墓排顺序,而上下安葬 无疑会涉及到谁在上谁在下的排序问题。许多人心存疑问:“和祖宗葬在一起,是不是有点大不敬?”

三是操作环节的“梗阻”。尽管家庭成员合葬不无理论方面的合理性,但在具体操作上却不乏诸多现实困难。比如,墓地如何规划、骨灰怎样摆放、墓碑 如何行文等。尤其是与现行规定相悖的制度短板,更需与时俱进的修改完善。2004年前后,民政部等曾出台对墓穴用地的规定,要求逝者墓穴硬化面积不能超过 1平方米,一般墓地的使用时限为20年。鉴于家庭成员人数不等和亡故时间间隔较长的现实情况,墓穴的现有面积限定和使用时限势必遭遇挑战。还有,父母合葬 的墓碑上往往写有慈父、慈母的名讳与生卒,并标有立碑人的姓名,而家庭成员合葬的碑文就难以下笔,毕竟儿子或者其他家庭成员还没有去世。

更为关键的,由于生老病死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家庭成员合葬”难以有明确清晰的概念界定。正如有网友诘问“家庭成员到底是个 什么概念?是夫妻?还是小家庭的父母加子女,亦或是大家庭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儿子女儿,孙子孙女全在一起?”,鼓励家庭成员合葬,需要对墓 穴设计实施未雨绸缪的科学规划,而概念的模糊不清,或会导致墓穴规划的无所适从。由此看来,践行家庭成员合葬,需要相关边界的厘清和配套制度的跟进。

目前,家庭成员合葬尚处“鼓励”层面,政策用意也并非只在殡葬方式的改变,我们更要从移风易俗和资源节约的更深层次认知其长远意义。相较于技术性措施的补充完善,观念更新的思维革命理应先行一步。(张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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