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三、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
总原则:卖地有卖地的方法,卖房有卖房的方法;新房有新办法,老房有老办法。
应纳税额的计算流程:
(1)计算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2)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3)计算增值额;
(4)计算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确定适用税率;
(5)计算应纳税额。
(一)收入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指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内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不允许从中减除任何成本费用。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6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6.旧房及建筑物评估价格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