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以下17项不作为社保基数,计算缴费基数时予以剔除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署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砂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5.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补助,误餐补助。指职工出差应购卧铺票实际改乘座席的减价提成归己部分;因实行住宿费包干,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企业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11.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15.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6.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17.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
三、企业可不交社保的10类人
1.返聘退休人员
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公司无需为返聘退休人员缴纳社保。
2.实习生
实习生与第三方学校还存在“归属关系”,企业聘用的实习生,属于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工的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用工单位无需缴纳。
4.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员工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和和医疗保险,但单位应该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5.灵活就业人员(主要三种)
1、自营劳动者
2、家庭帮工
3、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6.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7.停薪留职人员
若某职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8.承包商派遣人员
这类派遣人员,因为只能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合同》,因此,总包方派过来的人员已经与总包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总包方存在“归属关系”,分包方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保险。
9.协保人员
协保人员是指,与原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的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10.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户,员工工资转为了个体户经营所得,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