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法草案来了,你手上还握着未履行的胜诉判决?或是因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被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快快行动起来吧,不久的将来它有可能成为废纸一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八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八)“自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日起满五年且未发
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这就预示着,如果本条被通过,未来许多债权人因为未在5年内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而不得不面临被法院终结执行,也就是说,你的债权泡汤了。
基于上述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本人建议:无论你手里是拿着未申请执行的胜诉判决,还是已申请执行但未查到财产而被终本的裁定,快快联系靠谱的执行律师行动起来,5年的时间转瞬即逝,债务人会想尽办法拖过5年,5年后你的案子将被彻底终结执行,俗话说,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以免你千辛万苦换来的胜诉判决,最后却因怠于行使权利而错失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