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5 11:02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王晨辉 通讯员 谢晓颖
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同时,4月15日也是杭州交警启动的“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第二阶段”第二个集中行动日,记者跟随交警上路进行现场采访。
在杭州一些道路上,记者发现,一半以上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戴了头盔。不少市民表示,对新国标做过相关的了解。其中,专业快递、外卖骑手戴头盔的比例比较高,但也有不少市民没有戴头盔。也有的自己戴了头盔,却没有给乘坐的孩子戴上头盔。
整治行动中,杭州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上级机关统一规定,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生效实施后,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对查获的不符合新国标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经鉴定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违法进行认定和处罚。公安交警还将严查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同时,交警反复强调提醒,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在江干区钱江路解放东路口进行电动车整治。浙江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岳彩鹏 摄
【浙江新闻 】
电动自行车两问
第1问:在城市交通管理中,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各类问题不容小觑。我们该如何优化治理成效?
答:目前,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在册的有2300万辆,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约占总量的80%。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法律安全意识淡薄,加上超标电动车速度快、重量大、制动性能差,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以及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已成为“平安浙江”建设的一大顽疾。2018年,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有6421起,死亡1550人,受伤6063人,分别占总量的50.29%、41.79%、52.66%,这当中绝大部分都是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公安机关将以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为契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
具体做法包括:
1. 强化源头监管,严查严处各种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产品行为,严格依据新国标公告予以注册登记。
2. 严格路面管控,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对查获的不符合新国标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经鉴定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违法进行认定和处罚。公安机关还将严查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3. 大力推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头盔。加大驾驶人佩戴头盔的宣传力度,并推动行业协会、企业共治共管,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头盔比例,特别是快递、外卖从业人员佩戴率要达到100%。
第2问:未在规定时间备案登记的车还能上路吗?
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截止到今年3月31日,但还有部分群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因各种原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备案登记,现在这些车还能上道路行驶吗?
答:这个问题是群众最为关心的。公安机关在制定实施过渡期政策时就给予了足够考虑。
首先,在过渡期政策出台前(即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今年3月31日前允许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的车辆可继续行驶到2021年12月31日。
其次,2018年11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不允许备案登记,车主可以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更换符合新国标的车辆。
第三,去年11月1日前购买了超标电动车,因特殊原因在今年3月31日前错过了备案登记期,允许当事人在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前补办备案登记手续。4月15日新国标正式生效实施后,公安机关停止办理超标电动车备案登记业务,并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第四,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车产品目录》公告的车辆,应于5月15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对已登记的车辆,应按照非机动车做好路面管理。
不少市民出行都戴上了头盔。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晨辉 摄
有些市民自己戴了头盔,却没有给孩子戴上。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晨辉 摄
不少市民都准备了头盔。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晨辉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