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法院的执行机构要突破原有的生效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主体,将应当依法对被执行人承担同样付款责任的其他人也列为被执行人,进而对被追加的责任人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追加被执行人虽然对申请执行人一方财产利益的实现具有重大的帮助作用。但法院在追加被执行人时,也是较为慎重的,避免出现“以执代审”的情况出现。
因此,在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时,不但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同时,在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为什么要追加被执行人,被追加的人承担债务的理由和依据是什么也要同时说明。
我们作为专业办理“终本复生”案件的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各位申请执行人,在撰写《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说明被追加人承担责任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如在追加认缴期届满的*对欠款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要先说明该*何时持有的欠款公司股份、认缴期届满的时间,以及被追加人没有按时履行出资义务,严重影响了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利益等,同时要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加被执行人司法解释(简称)的具体条文,说明认缴期届满的*承担责任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做到有理有据。
二、多个被追加人,应分别说明他们承担责任的理由。
如果同时追加多个被执行人时,应当对每个被追加人承担责任的理由详细说明。如追加欠款公司的*承担连带责任,有的*是认缴期届满没按期出资,有的*是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有的*是认缴期没有到期,但是欠款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要求没到认缴期的*也要履行出资义务,即“加速到期”。这些理由在撰写申请书时,要根据不同的*分别说明事实和理由,同时说明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同样也要做到有理有据。
三、结合证据说明追加的事实和依据。
如在追加欠款公司*时,要结合欠款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记载的内容详细书写,即案件事实都要有证据证明。现阶段,我们律师团队在办理“终本复生”案件时,都会制作相应的表格,详细记载档案中各种情况,如持股数、转让股份时间、是否实缴以及认缴期等要素,这样在书写追加申请书时,可以节省时间,做到条理清楚,一目了然。
在这里,必须要说明的是,如果因为追加欠款公司*而引起的执异之诉案件,审判法官同样会审查《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的内容是否充分,这对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具有重大的影响。
因此,撰写一份有理有据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对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利益实现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如果申请执行人无法独立完成该份申请书的撰写工作,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书,由律师通过证据并结合法律规定进行撰写,以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