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是:辽宁省(省会沈阳)、安东省(省会通化)、辽北省(省会双辽)、吉林省(省会吉林)、松江省(省会牡丹江)、合江省(省会佳木斯)、黑龙江省(省会齐齐哈尔)、嫩江省(省会北安)、兴安省(省会海拉尔)。在这一时期,哈尔滨市属于什么情况呢?
1945年到1948年,东北地区有3个特别市,也就是直辖市,分别是:沈阳市、大连市和哈尔滨市。由此可见,这一时期,哈尔滨市的综合地位,已经能够与沈阳市、大连市等城市并驾齐驱。
1949年,随着东北地区的解放,我国重新调整了东北地区的区划,出现了东北6省的区划,分别是:松江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辽东省、辽西省、热河省。这一阶段,哈尔滨市是松江省的省会,齐齐哈尔市是黑龙江省的省会。建国之初,出于管理大城市的需要,哈尔滨市曾经被临时提升为直辖市,成为了建国初期10多个直辖市之一。
当时,除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等传统直辖市以外,武汉市、广州市、西安市等区域性大城市,也被临时提升为直辖市。过分复杂的区划,并不利于经济发展。1954年8月,我国调整了东北地区的区划,辽东省与辽西省合并,重新组建了辽宁省。松江省被撤销,原本下辖的各个城市和各个县,划入了黑龙江省管理。随着这一区划调整,黑龙江省的区划框架基本形成。
随着黑龙江省框架的形成,省会齐齐哈尔市存在经济薄弱、交通不便、地理位置过于偏西等问题。与之相比,哈尔滨市经济发达,属于全省的铁路、水路枢纽,地理位置居中,便于对各个区域的管理。1954年10月,黑龙江省的省会从齐齐哈尔市迁往了哈尔滨市。
50年代中期,156项重点工程中,有13项建在哈尔滨。哈尔滨生产出了坦克、炮弹和我国第一架直升机,并有全国最大的电站集团。1960年,哈尔滨全市工业总产值仅次于沪、京、津、沈,排名全国第五位。